说到逛街,赵明月便犹豫了,逛街就意味着花钱啊,两个人可都不富裕:“好,那去看看吧,我没什么要买的。”
沈旭跃心里那个感动啊,真是个勤俭持家的女人,他说:“嗯,一起去看看,说不定能看一场电影,别的买不起,电影还是看得起的。”
一场电影五毛钱,最贵的一块钱,这点费用,沈旭跃还是出得起的。
第四十三章信物
赵明月坐在沈旭跃的车座后面,听着沈旭跃在前头哼着歌儿,还是他们都非常喜欢的那首《红莓花儿开》,赵明月也跟在后头一起哼。快乐如同阳光一样撒落了满地,引起路旁行人的艳羡。
吃了午饭,沈旭跃就近找了一个百货商场,两人进去闲逛,发现里头不如他们县城的百货商店拥挤。大概是面积比较宽敞、商品种类丰富、柜台设计比较合理的缘故。赵明月装作兴致勃勃地东瞧瞧西瞅瞅,沈旭跃一直跟在她后头,看她看什么,就问:“想不想要,买一个吧?”
赵明月回眸一笑:“不用,我就看看,用途也不大。”
沈旭跃心中微叹了口气,没收入就是这样不好,都不能随心所欲给喜欢的人买东西。他一扭头,看见有一群女人围在一个地方挑选东西,他引颈一看,原来是卖纱巾的柜台。沈旭跃用手点点赵明月的肩,抬着下巴示意:“我们上那儿看看去。”
赵明月回头一看:“好啊。”
在这个一切都灰扑扑的年代,纱巾的颜色简直可以用美丽绝伦来形容,红的、黄的、粉的、蓝的、紫的……,像彩虹一样,耀眼夺目,点亮着人们爱美的眼睛。
赵明月看着这些亮色,不由得微笑了起来,美丽的色彩将她的脸庞映得分外明媚。沈旭跃说:“你看看,喜欢哪个颜色?”
赵明月看着他:“给我买吗?”
“嗯,送你的。我好像还没有送过你什么东西呢。”
沈旭跃想起于有清送给赵明月的那支钢笔就觉得胸闷,自己作为她的正牌对象,却没送过她什么东西。
赵明月一边用手摸着挂在架子上的丝巾,一边说:“你送过啊,那盒珍珠膏。”
沈旭跃愣了一下:“那个不是用过就没有了吗?”
“那也算啊。”
赵明月抿嘴笑,用完了盒子她还留着呢,现在都还带着,买来的散装雪花膏就装在那个盒子里,她挑了一条橙色的纱巾,“这个好看吗?”
沈旭跃点头:“我以为你会要那个。”
他指着一条桃色的纱巾。
赵明朗笑了起来:“这个感觉比较温暖。”
桃色太少女了,她实在用不来。
“那就橙色的吧,橙色好看,衬你的皮肤。”
沈旭跃拿着那条纱巾,挤到柜台前去付款。赵明月的皮肤是很白的,虽然夏天的时候常常在太阳地里晒会变黑,但是只要经过一个冬天,她的皮肤就会白回来。
这个年代,男女朋友送纱巾和手绢几乎成了一种约定俗成的仪式,男方送女方纱巾,女方回赠一条手绢,便是定情信物了。一条纱巾,一块二毛钱,点缀出心爱女人的靓丽和娇艳,这是这个年代男人的浪漫了。
赵明月自然明白这纱巾的意义,沈旭跃问:“系起来吗?”
赵明月看着沈旭跃眼中的期待,点点头:“好。”
她将纱巾折好,在胸前扎了一个蝴蝶结,“好看吗?”
沈旭跃看着她,笑得露出了白牙齿:“好看。”
赵明月也笑了,拉拉他的衣袖:“你过来这边。”
他们到了卖手帕的柜台,赵明月选了一块格子手帕,“你喜欢这个颜色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