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然的话,我若是顺顺利利地被押解回去,就算不死,估计也没好下场。
我在投下乱因,至于结果会是怎样,那就不清楚了。
不过我没想到,除此之外,竟有一个意外收获。
就是那莲花!
我几乎可以认定,人们头顶的那朵莲花,就是生命精华的外在表现。也就是说,我大概可以从人们头顶的莲花色泽形状上,判断出这个人灵魂的强弱。
心里很有股高兴的感觉,虽然不知道这有什么用,但总归是解开了心头疑惑。
不知怎么的,‘观灵’这个词,忽然在我脑海涌现。
正当我打算进一步思索时,厂房里那个低沉的声音响了起来:“方成,你打算躲到什么时候!连朋友的性命你都不在乎了么?眼看着朋友因为自己而遭无妄之灾,却能不闻不问,这就是你的品性吗?”
这人开始用起了激将法,想必他知道,在十七八岁的这个懵懂年纪,兄弟义气看得比什么都重。
对我而言当然全无效果,我这次的预定目标可谓已圆满达成,就此离开是最好的选择。再者说,我已经确定了他们乃是军人的身份。
做为一个军人,杀人不眨眼乃是必需具备的优秀品质。但毫无必要地屠杀手无寸铁的平民,却是很难下手的。
那是流氓和神经病干的事,黑社会都不一定会乱出手。
所以,我若就此离开,离开这个城市,对方绑架高胖子等人以威胁我的作用便失去了。对高胖子等人来说,甚至还是好事。
“方成,”
林觅仙忽然轻轻地拉了我一下,有些不好意思地道:“敌人太卑鄙了,不如我们……”
林觅仙胆怯了,看到比她还强的遗魂师都打不过对方,她丧失了信心。
见她如此,我心中忽地一顿,有了决定。
“主人,我必需留下!为朋友两肋插刀,乃大丈夫正所应当之事。”
大义凛然地说完这句经典台词,我心里却有种好笑的感觉,因为我想到了后面那句:但为了美女,我插朋友两刀。
林觅仙被感动了!
美丽地眸中泛着湿气,我忽然想,高胖子若是看到此景,也会为了她插我两刀的。
见我要走,林觅仙道:“我跟你一块去。”
“别,”
我赶紧摇头,“这帮人是杀人机器,你应付不了的。”
在魂仆印记解开之前,我和林觅仙生死相关,到时别本来没事,却被她拉着一块死了。
“你就安心地藏在这,别乱动!我一定能把人救出来,相信我!”
“嗯!”
像是送别从军的小媳妇,林觅仙重重地点了下头。
就这样,我拎着三把飞刀,潜入了阴暗的山林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