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思年战战兢兢在饭桌前坐了下来,放在自己眼前的那盘菜是鲍鱼焖鸡。
突然勾起他和厉云霆窝在小单间时候的记忆。
那时候他还在读书,厉云霆刚出来工作,每个月的收入除去缴房租之后,所剩无几。
但一次不经意间现余思年特别爱吃鲍鱼,那会儿鲍鱼对他们来说算是奢侈品,可厉云霆总会每周坚持买一次给余思年吃。
后来得知厉云霆每周为了省钱买这餐鲍鱼,会有两天吃不饱饭,余思年就开始假装他不爱吃这道菜了,总是嫌腥、嫌硬……总之,唠叨到最后厉云霆真以为他吃腻了,才开始不买。
时过境迁,这道菜余思年后来还是喜爱的,但却没有再品尝过了。
他鼻间涌上一阵酸意,眼神里透出一股落寞,直到顾宇的再次提醒他才回神。
“吃吧,再看就凉了。
余思年慌乱地收起情绪,点了点头,他夹了一小块鸡肉,然后在盘里舀了两汤匙酱汁搅在米饭里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
是的,这样对他来说就已经是山珍美味了。
酱汁吸满了鸡肉和鲍鱼的味道,比他平时吃的任何一餐饭都好吃。
厉云霆在楼上将他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
他大口大口勺着噙满汤汁的米饭吃,像是饿坏了的样子,口渴了也不去装汤,仅是小心翼翼喝着手边的白开水。
等顾宇反应过来想提醒他夹菜时,余思年已经吃完了一碗。
“你这、别光吃饭不吃菜啊,还是不合胃口?”
顾宇深吸了口气,无奈摇头,这小朋友的性格也是令人头疼。
“没有、没有,这些都很喜欢吃。”
只是他还是不敢在厉云霆的地盘太过放肆。
顾宇再给他盛了一碗饭,将桌上的肉夹起铺到那碗饭上,叮嘱道:“你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吃这么少怎么行,你以后就知道了,身体是革命的本钱。”
余思年礼貌地伸手去接住那碗饭,淡淡一笑,没有接话,他比任何人都明白这句话的道理。
只是现实条件不允许罢了。
此时,顾宇接到了厉云霆的来电,下意识朝楼上看去,那人平素清冷沉静的眼眸,此时透着一丝灼热,目不斜视地落在余思年身上。
顾宇走到一边,接起电话。
对方沉稳的声线传来:“让他喝些汤。”
那个背已经瘦到可以看得到脊骨了,明明以前不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