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章鄞州赋
鄞州赋
费广
廿一世纪,岁在庚子,白露时节下鄞州。
古时江南,今日甬城。山河依旧在,人文亦昌荣。一地草木分外盛,十里秋花别样红。
石拱桥下,试驾轻舟。放眼清水两岸,不止玉宇琼楼,亦有缤纷落英、烟花细柳;百鸟争风、千岩竞秀。
抛开杂念,置身川流,神怡心旷,美不胜收。恍若凡夫入九霄,恰似俗子天河游。
魂归现实,人生荒谬。
夫先有妻离,后又子散,空乏其身何止休?天伦已矣,转求名利。
然二十不名,三十无利,功成更待几时期!
拂晓时分,前塘河头。
月落星沉,雨恨云愁,邀风共饮郁闷酒。
酒后自负,望水兴叹:
纵然落花有意,怎奈流水无情。
悲兮,阿娇藏金屋,不得幸。
倘若时运不济,壮志该当何酬。
痛兮,李广战一生,难封侯!
费广作于2o2o年农历8月
……
2o2o年夏天,我被前妻陈露告上法庭,她因为我8个月没有支付儿女的抚养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她的诉求是要儿子和女儿的抚养权都归她,我要强制性继续支付抚养费。
一审她胜诉了,离婚协议书上的“儿子归我、女儿归她”
被否决,两个孩子都由她抚养,我被法庭强制要求支付抚养费。
法庭判决的依据,有以下几条:
1。她名下有一辆车,那是一辆五菱宏光,虽然那车可能是我给她的钱买的,但在她名下。
2。她名下有一家店,营业执照上,她是法人。
3。两个孩子一直跟她生活,跟她的感情更好。
4。她向法庭说明了我妈因为信教而不顾家,我因为负债,我爸和我要外出打工还债,孩子交给我,没有人可以带。
5。她在县城开店,两个孩子在县城读书,如果把儿子判给我,我一定会给儿子转学,变更生长环境,不利于孩子的健康生长。6。她有存款,有收入证明,我没有存款,收入证明只有刚刚进工厂两个月的工资。
7。我常年在外地工作,赚的钱又不多,不能把孩子带在所工作城市去读书,倘若把孩子放在老家给我妈妈来抚养,我本人就没办法给孩子太多关爱,不利于孩子成长。
8。我承认了自己的负债,也承认了她和她律师所陈述的内容。
……
失去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后,我重返宁波市鄞州区的工作地,在一个醉酒的拂晓时分,写出开篇这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