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恶。
可恶!可恶!!
拳头传来的疼痛感让我意识到我刚刚没控制住锤床板的力气。
我不是在嫉妒他们的关系,也不是在嫉妒那个小孩可以如此天真无邪的被保护着。
我嫉妒的是凭什么他们可以随意来那种危险的地方,又可以不需要任何担心的缓步离开。而我必须夹着尾巴像只老鼠一样东逃西窜。凭什么他们就可以一副只是来见见世面的样子,而我必须该死的讨生活。
可恶!
那天我是枕着眼泪睡着的,而第二天,我抬起左手看了看,毫不犹豫的拿起小刀切了下去。
……
到了晚上约定的时间点,这次的泰晤士河很热闹,结了冰的河床上摆满了摊位,还有一个硕大的滑冰场。
我本来是直径去约定的地方等人,但没想到,刚上集市就碰到他们。准确的说是她。虽然她带着面具,但我还是一眼就认出来了,她牵着的那个小孩也带着面具还有身边类似她丈夫的男人、随从都带了面具。
呵,这大概就是贵族的情吧。
既然碰上了,我就没有不跟的理由,看着他们一路玩过去,一路玩到滑冰场。
这段路途,我大概弄清楚了他们的关系,果然,那个女人根本就不是那个小孩的生母,是个继母。这真的是太好笑了。
这对继母子的相处方式真的是所有‘重组家庭’的‘楷模’啊。
我看着那个被唤作‘乔乔’的小孩,他不停地在滑冰场上四处滑动。
我收回那句我不嫉妒他的话,这家伙足够做到让人厌恶到极致的程度。
天真。
愚蠢。
被保护的很好。
装模作样。
强装大人。
让人作呕,真不知道那个女人为什么会看着他露出欣慰的笑。
也许是我的视线过于明显,那个女人注意到我了。
我观察了那个乔乔很久,他那个笑我也会啊,如果我那么笑是不是也会被那样对待。
于是我朝那个女人挥手,露出同样的笑容。
然而,她在看到我的瞬间,笑容凝固。
我当时一定是脑子烧坏了才他妈的想像狗一样去争宠。
事实上我的确脑子烧了,之后的事情我不太记得,我只记得那个女人拽着我走了很远的路。
拽着我受伤的那只手。
很疼。
等我有意识的时候,我感觉到我躺在一张很舒服的床上,区别于我那张硬床,这张床软到不可思议,连同被子也很软。
我侧了个身,就看到那个女人在黑暗之中看着我。
……
听着她给我讲了一大堆话,说实在的,我没懂,除了猎人法则之外我没怎么听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