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明诚在兰方虽然有势力,但是他来华夏还是不敢带管制武器的。而只靠拳脚和冷兵器的抵抗,他手下这些人根本不够顾鲲龙五和高健雄收拾。
“你们……你们是华夏的便衣人员吗?这条船是注册在兰方群岛的,属地管辖权属于兰方!你们竟然上兰方船使用暴力扣人……你们……你们不怕引起国际纠纷么!”
陈明诚已然慌了手脚,一双绿豆眼疯狂乱转,试图能说点啥挤兑的话,就先试试再说。
可惜,这种抵抗毫无意义。
顾鲲冷笑着回答。
不是回答陈明诚,而是回答他身边的雇员:
“你们不用怕,不会引起纠纷的,我是兰方人,我只是以热心华侨的私人身份,来‘扭送’,扭送知道吗?唉,所以说你们跟着我办事儿,也要多学法。普通热心群众,把坏人送去,就叫扭送。至于你们,是我的雇员,所以你们也是临时听命兰方雇主,协助扭送。咱可不会在兰方船上执法。”
龙五和高健雄频频点头,作醍醐灌顶状。
老板就是牛逼,做生意牛逼,揍人牛逼,懂法律也牛逼。
陈明诚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得罪谁不好,非要得罪顾鲲呢。
牛虻不可怕,就怕牛虻有文化啊。
眼看着龙五走上前,把他一拳放翻在地捆起来,陈明诚彻底绝望了,挣扎着最后狂叫:“顾鲲!你也贩卖便宜油了!你得利也有好几十万。你现在陷害我,那也不过是两败俱伤,你别指望立功了就能洗脱自己!华夏可没有污点证人。”
天地良心,陈明诚是真没想到,顾鲲会以这种方式出卖他。
因为他觉得,顾鲲至少在这一点上,是跟他一条蚂蚱的,大家都投机倒把了。
然而,下一秒钟,顾鲲的回答让他更绝望。
“谁跟你一样了?我买柴油是严格‘储备自用’,最多就是兰方船看华夏油便宜,就来加这儿的便宜油!
我可从头到尾,没有在华夏境内卖油!你这种法盲,可改改吧,你到现在还不知道什么是犯法的,什么是合法的么?炒作没问题,可是你违反了特许经营!数额特别巨大!你就等着投机倒把罪吧!”
顾鲲说这番话的语气,浑似高进跟陈金城说:我无所谓,我最多罚款三千,你杀人起码坐三十年!
而且,也都没到公海。
另外,顾鲲觉得陈明诚这样的人,是真的罪有应得。
许多人对“投机倒把罪”
有所误解,觉得这个名字97年修改刑法之后没了,那么其中那些罪行,后世来做,就不属于罪了。
但其实这种粗暴理解是不对的,是典型的法盲。
97之后,投机倒把只是一部分变成正常经营,而更多的是吸收到了“非法经营罪”
这个罪名里、归到分则三里。(分则三就是“破坏社会注意市场经济秩序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