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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换个生活方式(第1页)

第二十七章

毛苗的手机已经烫的可以煎熟一颗鸡蛋,握在手里估计得烫出几个大水泡,更没法贴在耳边听,点开免提手机放在靠右的床头柜上和鱼其接着聊。

两个人说不完的话,从星之涯到海之角畅所欲言的聊。

鱼其跟毛苗在电话里具体聊了多久不知道,聊到后面两人都睡着了,手机没电自动关机才挂断电话。

梦里毛苗去到了一个名叫‘胫骨之庙’的地方,旁边还站了一个头戴儒巾、身着儒服的古代书生打扮的人,“此灵物也,吾闻防风氏身长三丈,骨节专车。此防风氏胫骨也。”

毛苗以为自己误入什么大型漫展的现场,跟她说话的人是一个coser。

他为了人设不崩很拼嘛,之乎者也说的像模像样的,再配上真实搭建的场景,就跟真的在古代一样。

奇怪的是为什么会做梦梦到自己从没见过的地方和人,不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吗?没思过何来梦。

梦里场景又变了,变成了找到这根胫骨的村民们听完书生的话,集体虔诚的为这根胫骨在修建庙宇的过程。

村民们忙的热火朝天,大家各司其职的忙碌着手上的活,几个彪形大汉利索地扛着木材穿梭其中,递给需要用到木材的各个工种,送完木材再回来给拉砖的汉子们搭把手。

这时一位前来送饭食的大娘走到毛苗跟前,“姑娘的衣服好生奇怪,我从未见过此类衣物,敢问姑娘姓甚名甚从何地而来此处。”

毛苗看了一眼自己穿的天蓝色漏脖圆领卫衣和靛青色牛仔裤以及黑色高帮帆布鞋,再看一眼大娘和村民们的本色麻布短襦、纳底布鞋,确实是格格不入,“我……”

我字还没说出口,直接被突然出现的枢暨捂嘴拖走。

把毛苗直接从梦里拖回现实,“你活腻了不想活了是不是,还敢跟书讹兽搭话,只要你开口跟它说话,告诉它你的名字和居住地它就会擒住你的意识,召唤你的肉身和灵魂进入书中,你困在书中任其啖肉食魂,得到一个尸骨无存、魂飞魄散的下场。”

“什么?你是说我刚刚不是在做梦,是我的意识飘到了书里,看到的都是书里的世界,而且差点就被那个叫啥书讹兽的东西吃掉?!”

妖怪!居然真的有吃人的妖怪!毛苗吓得毛骨悚然。

“是的,不是我,你就被吃掉了。”

书讹兽怎么会出现在毛苗的屋子里,它们大多都是在上了百年历史的古籍里,行动范围也大部分被限制在古籍方圆一里(500米)内,力量特别大的行动范围也就只有方圆三里,枢暨扫了一眼毛苗书架上的书,“你的书里有没有什么古籍之类的。”

“古籍?我想想啊。”

不是在说书讹兽吗,枢暨又说古籍干什么,难不成这个妖怪是从她的书里面跑出来的。

如果真的是书里面跑出来的,毛苗怕的以后都不敢再买书了,书架上现有的书也一本不敢留,找个荒郊野岭统统埋起来,不让它们有机会出去害人。

“我想起来了,有一本。”

毛苗不敢靠近书架,只是用手远远指着书架的书,“从上面数下来第二层,从右往左书第三本书皮泛黄看起来旧旧的那本《梦溪笔录》。”

枢暨根据毛苗的描述找到那本书,拿在手里,毛苗看他神色无异,以为书讹兽并不在书中,“我还没看过呢,是我上个星期去逛二手市场淘来的书,冲着它便宜我才买的,小摊的老板当时给我说这书是明朝晚期的古董,我压根没信他的话,一个古董买我十几块钱,搁谁谁信。”

“你可以信他,他并没有说谎,这确实是一本明朝的古籍,至于他只买十几块钱是为了尽快脱手,多留一刻危险就多一分,老板应该是知道这本书的魔性,所以不敢留在自己手上。”

枢暨对着书又是嘴里念咒,又是手上写写画画捣鼓了十几分钟。

“给你,你现在可以看书了,看看它带你的意识去的是哪个故事。”

枢暨把手中的书递给毛苗。

毛苗离得远远的,心里后怕的很,根本不敢接枢暨手里的书,“那个书讹兽还在不在呀?我,我现在看到书头就疼,还是你帮我看吧,你看看是哪个故事,我给你描述一下我看到的场景,有一个庙,叫胫骨之庙,你翻一下书看能不能找到。”

“我也不喜欢看书,看书也头疼,还是你自己来翻吧,正好看看这书讹兽的真面目。”

枢暨知道毛苗怕呢,还逗着她玩。

“不要,我不要看,你把书烧了,把书讹兽抓起来,我没有好奇心,不好奇是啥故事,也不好奇它长啥样!”

毛苗又被枢暨耍了。

“好,那我也不强人所难,你不想看不看便是,吓坏你了上神还得重新给我物色一个不知身在何处的新人选,怪浪费时间的。”

在毛苗使了一个障眼法,假装烧掉了书,“如你所愿,书烧了,可否满意。”

“满意,满意极了,多谢仙君斩妖除魔,为民除害,您就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活神仙。”

毛苗对枢暨害怕少了一点,崇拜多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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