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诗谣看罢电影,仍兴致不减,又飞到了步行街。
这个时候的她,就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人类女孩们所感兴的东西,她都感兴。
珠宝店里,她的手可以直接穿越展示台上那厚厚的玻璃,伸进去摸摸这个,翻翻那个,嘴里还嘀嘀咕咕的。
“这个钻石好大啊!”
“哇,这挂项链真漂亮!”
“我结婚的时候,一定要戴这样的钻戒,太美了!”
她倒也规矩,摸摸看看就算过瘾了,并不带走它们。
只不过那些摆放得井井有条的饰品,被她翻过之后,乱七八糟的,犹如被盗窃过的现场。
为了避免珠宝店里的恐慌,常诗谣刚一离开,李闲就立即飞进去将饰品一一归位。
饶是如此,李闲离开后,他那敏锐的耳朵,还是听到了珠宝店经理训斥店员的声音:“怎么搞得,这些限量版的珠宝,被你们摆得像地摊货似的,还想不想干了!”
店员们也都委屈地辩解:“我们明明摆好的……”
李闲实在低估了女孩的精力,尤其是一个正处于兴奋之中的女孩。
常诗谣几乎将步行街所有的店都逛了一遍,好吃的小吃都被她尝了一个遍,漂亮的衣服也都被她比划了一个遍……
原以为常诗谣可以回家了,哪知她仍兴不减,在人群的头顶上飞来飞去,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
当然,她也确实有好几年都没见过这样的“世面”
了。
李闲对常诗谣的感情是复杂的。他同情她曾经的遭遇;又因为财叔的事情而对她心生愧疚;作为她的魂导,还对她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李闲跟在她的身后,犹如一个大哥哥跟着一个小妹妹,甚至像一个父亲跟着自己的小女儿。
这种带些宠爱和怜惜的情感,使李闲变得格外有耐心,亦格外的宽容。
…
…
“风仔,我爱你!”
“风仔,我要给你生个鸡蛋!”
“风仔最帅,风仔最棒,风靡亚洲,迷倒全球!”
一家大型商场的周年庆典上,大明星风仔作为重磅嘉宾,被邀请出场,他刚一露面,下面的少女们便疯狂起来。
若非几十个保镖拦着,她们都要冲破障碍,冲到风仔身边了!
“啊!风仔!”
正飞在空中的常诗谣一下子兴奋起来,“风仔是我最崇拜的偶像呢,没想他现在更火了!”
常诗谣说着,直接从众保镖的身体里穿越过去,走上舞台,站在了风仔的身边,一脸花痴地看着他,幸福道:“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看风仔,比电视上还要帅,比几年前还要帅!”
李闲哭笑不得,也只好飞过去,站在一个不易被常诗谣现的角落里。
周围其实有十几个半鬼在活动,不过他们多是杂鬼,最高也只是人级半鬼,并不敢惹地级神符出身的常诗谣。
风仔献唱的时候,常诗谣随着他的节奏,摇摆着身体,也大声跟唱……
演唱结束,风仔在保镖们的护送下坐车离开,她就坐在风仔汽车的车顶上。
李闲也只好跟着这个疯狂的粉丝,在他们后面不远不近地飞着。
风仔回到宾馆后,直接脱掉了衣服,只穿条短裤在屋子里走来走去。
“风仔的身材好好哦!”
常诗谣站在客厅里,显得有些羞涩,以手捂脸,却又透过指缝偷看着。
风仔去冲澡的时候,她好奇地在宾馆里看来看去。
“哇,风仔住的宾馆好高档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