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柳却从箱子里拿起一张飘金笺:“公子,有字!是二姑娘写的。”
“我瞧瞧!”
林子葵伸手,脸靠近烛光,凑得近了看,这是一手丑字,在林子葵这个自幼临大家书法帖子的读书人眼里,字写得实在不算好看,而内容很简单,写着:
[林郎,这件兔裘,明天要穿给我看哦。
照凌。]
第一行字,难看,而落款的两个字,应是时常写,字迹流畅优美不少。
“照凌。”
林子葵垂眸喃喃道:“二姑娘,这你的闺名么……”
他将这张飘金笺珍惜地收起来,夹在了书里,放进了盒子。
翌日晨,林子葵穿上了披风去见萧复,这件披风大了些,拥在身上异常的暖和,还有些冒汗。
林子葵到了东客堂,得知他还未起,元武说:“不巧,我家主人爱睡懒觉,今日怕是要睡到晌午才起。现在还不到辰时,林公子,要不待会儿再来?”
林子葵道谢,又问:“方不方便问兄台打听一下,二姑娘平素喜欢吃什么?”
一旁墨柳非常自然地掏出一袋银子塞过去。
元武看了眼没有接,说:“我家主子不爱吃东西。”
一个没味觉的人,吃什么都一样,很多时候萧复甚至会忘记吃东西。所以尽管萧复自幼习武,四肢却很修长匀称,身量并没有像自家兄弟二人一般魁梧。
墨柳以为他清高,不要钱,只好默默收了回去。
他这样回答,林子葵一时尴尬也不晓得继续问什么,旋即便听元武道:“我家主子,没有别的爱好,他喜欢玩儿。”
林子葵下意识问:“玩什么?”
“能让他快乐,觉得高兴的事。”
“比方说……”
林子葵想了想,“爬山?吟诗?下棋?看书?”
说到下棋时,自个儿坐着玩儿棋子的金樽看了他一眼。
元武摇头:“林公子,我实话告诉你吧,我家主子啊,最喜欢喝酒。”
酒这种东西,没什么特别的味道,只有一个浇穿愁肠的烈,下肚后满腹的热,胸口的荡气回肠,萧复舌尖尝不出味道,便只能去感受那种其他食物无法带来的感官,用其他的五感,去弥补这点缺陷。
“酒么……”
二姑娘果真不是一般女子。
林子葵道谢,礼貌表示:“我记下了,多谢兄台。”
陈元武:“我姓陈。”
“多谢陈兄,待会儿过了晌午,我再过来。”
陈兄不要钱,林子葵就给了他一袋梨膏糖,说:“给小朋友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