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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第2页)

当然,冯梦龙所做的,远远不止我上面列举的那些,私以为他高光中的高光,是那则《禁溺女告示》。

在冯梦龙上任之初,寿宁的风俗是严重重男轻女的,生下男孩倍感骄傲,举族恭贺,生下女孩深觉丢脸,要么把新生的女婴丢到荒郊野外,要么直接溺死在水盆里。这样的做法可以说毫无人性且短视,咱暂且不论宏大的人道主义观念,只谈个最功利且现实的问题,一开始只要男孩,等男孩长大了,他又该到何处去娶媳妇呢?答案是娶不到,女孩们早在出生那刻起,就失去了长大的机会。

《市井奇才:冯梦龙全传》中有冯梦龙在寿宁亲眼看见溺死女婴并将其安葬的细节描写,虽然这里面有一些人物是虚构的,但其中反应的社会现状确是写实的,面对这样令人发指的恶俗,冯梦龙发布了《禁溺女告示》。

光幕贴出了《禁溺女告示》的全文:

“寿宁县正堂冯,为严禁淹女以惩薄俗事,访得寿民生女多不肯留养,即时淹死,或抛弃路途。不知是何缘故?是何心肠?……”

“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况且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必忤逆……”

“如今好善的百姓,畜生还怕杀害,况且活活一条性命,置之死地,你心何安?”

“今后,各乡、各堡但有生女不肯留养,欲行淹杀或抛弃者,许两邻举首,本县拿男子重责三十,枷号一月,首人赏银五钱……”

“或有他故必不能留,该图呈明,许托别家有奶者抱养。其抱养之家,本县量给赏三钱,以旌其善……”

“每月朔望,乡头结状中并入“本乡并无淹女”

等语。事关风俗,无视泛常,须至示者。”

看完后,众人皆默然。这确实是一篇极其用心的,既通俗易懂又发人深省的告示,大家无从辩驳,也不知该如何赞美才最好,大概唯一的正确做法便是静下心来认真思考。

此时无声胜有声。

“为父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妻从何而来?为母者你自想,若不收女,你身从何而活?”

是啊,就是这么浅显的道理,在之前却没有一个人意识到,或者说,不愿意去想。

“生男未必孝顺,生女未必忤逆”

,这是主播觉得最为动人的一句话,男孩延续父母的血脉,难道女孩身上流的就不是父母的血了吗?都是父母生的,在血缘上男女都一样,孝顺与否也从来与性别无关,只与个人的品行有关。

是啊,都是自己生的,哪能说女孩就不是自己的种呢?

民间,一个老翁憋了半晌,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道,“我听说,隔壁村的张木匠就是只有一个女儿,之前有人嘲笑他后继无人,他一气之下索性把手艺都教给了他女儿。后来他女儿接手了他的铺子,对他特别孝顺不说,那生意也是做得有声有色的,前两年还招了个从外地来的赘婿,生了个孩子姓张。现在啊,他们一家人小日子过得美滋滋的呢。”

话匣子一打开,再接下去就顺畅多了。

“您一说张木匠,我就想起了他家隔壁的王铁匠。”

旁边的年轻女人接话道,“他儿子卷了他家所有积蓄跑了,这都好几年过去了,还没回来呢!”

“这娃呀,还是得好好教!”

在冯梦龙赏罚分明、情理兼顾的处理下,寿宁全县的女婴们逐渐逃脱了出生即死亡的悲剧命运。在这点上,冯梦龙的人文关怀和思辨能力是远超同时代许多人的。

“如果是从救女婴这点看,冯梦龙的情操确实远胜于我们。”

一些想明白了的文人面露羞愧。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冯梦龙任职寿宁期间改革吏治,教化民风,办了许多实事,留下了清官的美誉。后世学者作诗赞曰:“三言”

世上流传遍,万口交称眼识高。四载寿宁留政绩,先生岂独是文豪。

是的,他不止是文豪,他还是我们现在倡导廉政的榜样和标杆,是怀着一念为民之心的、值得我们铭记的父母官。

文人们:再一次酸了,都是文人,怎么不管是上期的唐伯虎和王守仁,还是这期的汤显祖和冯梦龙,他们的人生都和大家不一样啊?

“先生岂独是文豪……”

冯梦龙热泪盈眶,“能得如此评价,也算不枉此生了!”

崇祯十一年,冯梦龙寿宁知县任期满,返回苏州。

公元1644年,即崇祯十七年,起义军攻入北京,崇祯帝自尽,明朝灭亡。紧接着清军入关,清朝建立,冯梦龙一直在为复国四处奔走。

公元1646年,即顺治三年,冯梦龙逝世,有人说他是忧愤而死,有人说他被清兵所杀,个中真相我们已经无法得知,但可以肯定的是,他到底没能实现光复故国的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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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出现了,崇祯十七年,大明灭亡的时间。

明朝历代皇帝心中百味杂陈,不知道具体时限之前他们着急焦虑,知道之后他们又只能无奈嗟叹。

愤怒吗?当然愤怒,可除了站在火堆上的崇祯本人之外,其他人终究鞭长莫及。

我能行吗?朱由检站在廊檐下,回头眺望宫廷深处某座宫殿所在的方向。

同一时刻,另一时空的朱由校仿佛感觉到了什么,抬眼往殿外看去。

恍惚间,朱由检感觉自己似乎透过层层宫墙再次见到了某个熟悉的身影。

那人温柔地对他笑道:

“吾弟,当为尧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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