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女生都这么会玩吗?
还没成年就敢跑到酒吧去玩?
听上去,已经不止去过一次了。
真是佩服现在年轻人的胆量,什么都敢尝试。
陈玮琳就一边听着她们聊天,一边吃着美食,颇为有趣。
吃完饭,陈玮琳一时也不想回家,就开始到处闲逛。
她还不爱去大商场和大shoppingma11逛,就爱逛一些小马路,看看街边小店。
走着走着,她来到一片社区中间的小路。
这条小路上,有很多小店。
卖衣服的,卖小商品的,卖日用品的,还有小市,食品店等。
店都不大,却充满了烟火气息。
别看香江是国际大都市,但高楼大厦之下,仍有很多这样的小社区市场存在,并不都是高大上的商场和大品牌店。
陈玮琳也不买东西,就随意逛逛,感受普通人的日常,这也是她平常解压的方式之一。
毕竟她自己,就是普通家庭出身,并不是一开始就大富大贵的。
要不是自己热爱音乐,坚持努力,成功登上天后之位,她现在或许也只是某公司的普通职员。
每天下了班,就逛逛这种小店,购买一些日常用品。
刚走到一家小商品店,就听到店铺门口放了一个黑色大音响,用很大的音量播放着《不如跳舞》。
陈玮琳更惊讶了,这画风不对啊。
在麦当当听到,还能理解。
毕竟人家餐厅需要快节奏的音乐,潜移默化的影响客人加快用餐,吃完好把桌子空出来。
你一个社区小商品店,居然也放我的歌?
而且这种的,一看就肯定不会付版权费了。
因为这类似于老板自己在听歌,是不是商用,根本没法界定。
版权法再严格,也追究不到这种层面啊。
可是,这音乐人家店老板确实也是在用来吸引客人。
陈玮琳好奇心大起,打算过去问问看。
于是走到跟前,打听道:“阿叔,你放的这歌好劲啊,请问是什么歌啊?”
“这歌叫《不如跳舞》。
今天你是第32个问我这个问题的人了。”
“啊,有这么多吗?”
“那可不是?
有的人还特意去店里买点东西,才好意思问我呢。
怎么样,我的品味不错吧。
这歌老劲爆了,想当年我在兰桂坊,那也是夜场舞王。
要是当年有这歌,我肯定能多泡几个靓妹了。
毕竟这么劲的歌,哪个妹子不想一起蹦一下呢。”
“阿叔,那你也太厉害了。你真的很喜欢这歌吗?”
“不止我喜欢啊,通街的街坊都喜欢啊。
光这条街,这两天已经有四五家店的老板放这歌了。”
“那你就一直单曲循环,听这歌,不会腻吗?”
“这么劲爆的歌,点解会腻呢?
听腻了,就换专辑里面的慢歌听一下,换换脑子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