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海鸥颇为意外,吃惊地朝着声音源头方向望去。
只见那是一个高高大大,身材健硕,相貌堂堂的新兵。
虽然穿着一身没有挂衔的迷彩服,可那身板,那身姿,比起老兵来都不遑多让!
李海鸥心中啧啧称奇,暗自高兴自己手下的班长昨天抢人成绩斐然,又为自己当初半路拦车提早下手的计划而感到有些小得意。
这种兵,估计到了团部分兵还不得打破头抢起来?不知道要费多少唇舌才能要到。
他刚打算批准这新兵开口回答,却听见另一个声音在队伍里响起。
“报告团长,我也知道!”
“噫!”
李海鸥眼睛都光了。
还有新兵知道?
他的目光转过去,看到另一個兵。
比起之前先抢答的那位,这个兵在身材上没有那么健硕高大,但同样看起来身材匀称,不高不矮不肥不瘦,三个字——刚刚好!
尤其是这个新兵给李海鸥一种奇特的感觉。
他带了那么多年兵,练就了一双毒辣的金睛火眼,新兵好坏,基本看上几眼就能判断出来。
看兵不光看身材看肌肉看体格,还要看两眼。
双眼里要有神。
不能呆滞,不能闪缩,不能空洞。
总之,要看一眼就能感觉出里面的倔强和好胜。
一个兵不好胜,他未来的展是绝对有限的,训练也绝对好不到哪去。
就像斗鸡,不凶一点,不猛一点,再高手你也训不成冠军。
“好!”
李海鸥心里乐开花了,嘴上连说了三个好:“好!好!”
他指着第一个。
“你先举手,你先说!”
这第一个举手的不是别人,正是大院子弟张建。
张建本来胸有成竹打算独拔头筹,可他万万没想到,第二个举手的居然是李正!
李正居然也懂猛虎团的军史?
自己是近水楼台先得月知道了要去哪个部队,做足了功课了解了一切。
他李正是怎么知道的?
来之前,按说他不会知道自己具体会分到哪个部队,只知道大概去哪个军而已。
邪门了!
“怎么?胆怯了?!”
见他没有马上回答,李海鸥以为张建因为是新兵的缘故所以临场怯阵了。
“不!”
张建急忙回答:“我没有!”
李海鸥微微点头,他看出来了,张建之前有些心绪不宁,虽然不知道为何,但绝对不是胆怯。
也许是没想到被人也知道猛虎团的历史,有些意外。
“你说。”
张建挺了挺腰杆子,大声回答:“之所以叫猛虎团,是因为在49年大进军某战役期间,我们团曾经在22小时内前进16o里,成功穿插敌后抢占战略要点,并在接下来的战斗中独自抗击国民党2个王牌军,一共4个师兵力的疯狂进攻,不光阻挡住了敌人的进攻,而且最后还起了反击,追击敌军百里地,毙敌俘敌无数。此战后,我团被四野授予“猛虎入羊群”
锦旗一面,所以就叫做猛虎团!”
“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