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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页(第1页)

  好啊,好啊,原来罗志安这个短命鬼一早就是这么打算的!

  当初她和他就是这么认识的,她刚打好了饭,端着饭缸,他和他的老乡说笑打闹,被人推了一把直冲过来,撞翻了她的饭缸。

  原来,这不是巧合,是早有预谋!

  她这个厂妹在他眼里根本配不上“谈恋爱”

,只是他精心物色的猎物!

  她也确实像他预测的那样,只要得到一点点关怀就会当成是真情,掏心掏肺不计付出!她后来甚至捐给了他一块肝脏。

  罗志安和他的两个老乡只是来修一修头,很快离开了。

  又过了几分钟,理师傅用电吹风吹掉宋招娣耳边的碎,一抖裹在她身上的塑料布,得意问,“靓女,满意么?”

  回到宿舍,室友们见到宋招娣的型大吃一惊,芳芳很可惜她的长,林娇却不掩艳羡,“好靓哦!小宋你脸小,什么型都好看。”

  宋招娣勉强笑了笑,“我去洗个澡。”

  她在喷头下冲着水,咬着牙誓,一定、一定要把“招娣”

这个名字给改了!

  以前她只觉得这名字让她感到屈辱,好像生来就比别人矮一头,招娣,招弟,她的出生是不被期待,不受欢迎的,但她万万没想到,这个名字还会像个路标似的给恶人指示:猎物在这儿!

  熄灯后,宋招娣久久不能入睡,当年的她朦胧地意识到在自己的父母家她永远不可能得到幸福,因此极度渴望另一个家庭的接纳,她以为嫁了人就终于有了自己的家了,可事实是,她不过是从一个贼船跳到了另一个贼船上——不管是在父母的家,还是和丈夫成立的家,她都只是个能挣钱的工具人,唯一的不同,就是宋大明和李桂香会拿养育之恩来要挟她,而她自己选的丈夫,用的是“爱情”

这个东西。

  啊,媛媛说的真对,这个世界上,你先应该比任何人都更爱你自己。

  想通了,她又轻声笑了。

  上铺的芳芳问,“小宋你笑什么呢?”

  “没什么。怪开心的。”

  原来罗志安从一开始就是个渣,并不是因为病痛和贫苦改变了。

  她忽然想到,他年纪轻轻就得了绝症,是不是老天也看不下去所以要收了他?

  难怪她给他捐了肝他也没能活下去。

  老天都看不惯的人,她一个“阿娣”

可没本事消受他的“爱情”

  渣人说的话倒没错,她确实从小不受待见,爹不疼娘不爱,可是,她得爱自己!

  第11章红豆冰生产线上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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