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城垂眸,看了看手中的黑色钱夹,没有迟疑,直接递给她。
沈雁初接过钱夹,材质是鳄鱼皮的,摸上去很有质感。
上面还残留着男人掌心里的温度,暖暖的。
她记得这个钱夹,是五年前他过生日的时候,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
没想到,他到现在还用着。
沈雁初把银行卡放进夹层里,然后抽出一张百元纸币,递到路城面前。
“喏,这是留给你的晚饭钱。”
路城看着面前粉红色的票子,眉眼间掠过一丝温柔笑意,整张冷峻的面庞都柔和了许多。
“我在食堂吃,用不着。”
沈雁初也不推脱,把钱收回来,塞进钱夹里。
“我走了。”
她扬了扬手中的钱夹,跟路城道别。
“你的腿……”
路城见女孩儿一瘸一拐的,有些担心地开口。
“你们约在哪儿?用不用我送你过去?”
“不用,就在小区门口。你快去吃饭吧。”
沈雁初笑着拒绝,然后一瘸一拐地走出房间。
沈雁初离开后,路城简单地洗了一把脸,然后去食堂吃饭,在半路上碰到王兆平。
“不是说带咱家妹子去食堂吃饭吗?怎么就你一个人?”
路城从烟盒里抽出一支烟,放进唇间。
听到王兆平的话,侧首睨了对方一眼。
“咱家妹子?你这称呼叫得挺溜啊。”
他的声音不疾不徐,听在王兆平,却总觉得夹杂着一丝酸溜溜的意味。
“怎么?吃醋了?”
王兆平笑呵呵地碰了他一下,神情里满是戏谑。
“我说你这醋性可真够大的啊!这要是将来咱家……”
他刚想说“咱家妹子”
,看到路城幽幽地看着他,连忙改口。
“将来你家雁初妹子交男朋友了,那你怎么办?还不得把自己给酸死?”
路城刚想把烟点燃,听到王兆平前面那句话,动作瞬间一滞。
橙色的火苗在微风的吹拂下,不停地摇曳着,忽明忽暗。
火光照耀在男人那张俊脸上,莫名地流露出丝丝寒气。
“啪”
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