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莫名其妙地被他蒙上了眼睛,带些期待地跟着他进了房间。
沈煜等她站定了,在她耳边神秘地问道“准备好了吗?”
杨晓深呼一口气“嗯!”
沈煜这才把手放开,杨晓缓缓地睁开眼睛,适应了亮光,就看到客厅的中央放着一把古筝,一看就特别名贵,她赶紧走上前,惊喜地看着它“好漂亮啊!”
忍不住伸手抚了一把琴,音色优美悦耳,再仔细看了看琴身,做工精致,而且很有年代感的样子,简直爱不释手。
一边抚着琴,一边抬眼瞪他“乱花钱了吧?”
沈煜轻笑“喜欢吗?”
“太名贵了!”
杨晓看着这把漂亮的古筝,虽然喜欢,却还是为他心疼了一把,这样子的古琴,有市无价,很难寻得到。
沈煜一看她纠结的脸就知道她的想法,安慰道“名贵的东西摆在那其实一点价值都没有,只有在懂它的人手里,才能显得出它的名贵。”
虽然寻到这把琴确实费了一些功夫,但他觉得很值得。
他把她按到椅子上,劝道“喜欢就好,以后你就可以在家里练琴了,这样我花的钱就值得了。”
第一次看到她弹琴,就有了在家里添置一架古筝的想法,只要她喜欢,自己也就高兴了。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如果你心疼,现在给我特别弹奏一曲,就当做是古筝的费用了,怎么样?”
“可是。。。。。。”
“还有可是啊!”
沈煜无奈。
“可是我没带指甲啊!”
杨晓无语地解释。
“哦。。。。。。”
沈煜妥协,“那下次再弹吧!”
两人便进了客房,把杨晓的行李拿了进去,又帮她换了被单枕头,便被杨晓赶了出来。
等杨晓收拾好自己的东西走出房间,就看到沈煜端了一个大碗到了餐桌上,看到她出来便招呼她过来“晚饭就简单吃点面吧,时间有点晚了。”
杨晓好奇地走到餐桌边一看,碗里是色泽鲜艳的番茄牛腩面,搭配了青菜、火腿和煎蛋,看得人食欲大开。
等沈煜又端了一碗出来后,杨晓便迫不及待地吃了一口,一脸赞叹地望着沈煜“阿煜,你做菜也太有天份了,怎么一碗面都能做得这么好吃!”
沈煜也觉得自己的手艺不错,一脸得意地问她“你是不是想说以后做饭都由我做啊?”
“哪有!”
杨晓一脸无辜,扬起脸反驳“我这是实话实说,你不要以为我是为了不烧饭才夸你的哦!以后你做饭我也会给你打下手的!”
沈煜听了满意地笑了“那就好!乖,吃面!”
杨晓听话地吃起了面条,真诚地给了他一个建议“阿煜,我觉得你以后要是失业的话当厨师也可以的。”
“。。。。。。”
沈煜艰难地咽下一口面条,“你觉得我会让自己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