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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页(第1页)

  失忆是一件很可怕的事情,她在眨眼功夫就到了十年以后。

  买完菜路过文具店的时候,梁姗进去买了一支和一个日记本。

  这种什么都不知道的感觉让她很心慌,她决定,要把每天生的事情写成日记记录下来,以后才不会忘掉。

  到了陈窈家,拿钥匙开门,换了鞋,梁姗把日记本摊开,放在书桌上,掀开了帽。

  日记本封面是一片淡蓝色的海,梁姗翻到第一夜,掀开小兔子盖,认真写下一句话。

  ——26岁的梁姗日记

  她半趴在书桌上,咬了咬头,写下第二句话。

  【从16岁到26岁这段时间,我全部都不记得了。但是过去本来就是用来遗忘的,忘了就忘了,会有更美好的未来等着我。】

  阳光从书房内的落地窗洒进来,梁姗伸出指尖,手指在阳光下透白。

  心情莫名其妙就很好。

  像是心口被灌进了大片的阳光,在这一瞬,变得明亮又喜悦。

  她想起昨晚邵季舒的那些话。

  管他沈卿译不沈卿译的呢!

  沈卿译喜欢她,又或者不喜欢她,都和她没有关系。

  *

  在这个周末,梁姗趁着邵季舒放假,和他讲了自己想去找工作的事情。

  邵季舒似乎有些讶异。少年上上下下的扫视她,而后皱起了眉。

  “我想找一份我可以做的工作,好好赚钱,好好生活。”

梁姗眼睛很亮,眼眸中盛着很浅的欢喜,她轻声说:“等我攒够了钱,我要买一套房,再去找我妈妈。”

  邵季舒在白色草稿纸上写:【你能做什么?】

  梁姗也学着他,拿在下面回了一行字:【我可以做收银员,也可以去卖衣服。】

  在指尖转了一圈,邵季舒看着梁姗的那行字,觉得好笑。

  做收银员还想在这座城市买一套房?

  这得干到猴年马月。

  【你?】

  尖一顿,想说的话太多,邵季舒干脆懒得说,直接写:【你不如去求沈卿译。】

  “我怎么了?”

梁姗说:“为什么要去求沈卿译?我就不信,我连钱都收不好了?”

  邵季舒略微不赞同的看了她一眼。他摇了摇头,再懒得跟梁姗说一句话。神色很淡的点了点头,潦草的三个字。

  【知道了】

  连个标点符号都没有。

  第二天邵季舒给梁姗介绍了一份小市收银员的工作。

  小市在一家网吧附近,是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店,店里起初有三个人,加上梁姗就是四个人,四人轮流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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