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建古董收购小分队的事情不能急于一时。
虽然他和二狗等人也是极为熟络,但还没到可以指挥他们做事的地步。
所以,这件事还要等刘强回来再说。
而且刘强已经见识过古董能够带来的利益,绝对会心动的。
父母还在市里给奶奶看病,一时半刻是回不来的。
奶奶的病虽然不是什么大问题,但也花了不少钱呢。
既然想到了投稿的事情,那就要趁热打铁。
思来想去,肖遥决定向《学生报》投稿。
现在对于人才的培养是相当重视的。
这也导致了各大出版社对于学生投稿都有着不错的待遇。
只要被征用,都会有着不错的稿费,而且门槛也不高。
肖遥相信以他后世的积累,就是攒也能攒一篇锦绣文章出来。
震惊文坛不敢说,但是混个稿费应该问题不大。
他甚至已经可以预见当父母归来时看到他手里的稿费凭证的震惊模样了。
可是写点什么呢?
他突然想起了从新概念作文脱颖而出,后来就一路狂飙的韩大作家。
他依稀还记得后世他在签售会上激动地对韩大家喊着,“我是对你的书长大的!”
不过既然他重生了,这个桥段是不是可以翻转一下。
他倒不是想要去抄袭人家的作品,只是想当一个先行者。
“就让新概念作文从我开始吧。”
准备好了纸墨笔砚,肖遥正襟危坐,活动着手腕喊出了自己的宣言。
认真思考一番,他在纸上写下了“致青春”
三个字。
“人生不过红尘一趟,青春,就该肆无忌惮到毫无保留。。。。。。”
笔锋过处留下一个个硬朗的字迹,肖遥顿感文思不绝,灵感爆棚。
洋洋洒洒间,上千字留于纸上,他攒了一篇《致青春》。
字里行间有叛逆,有放肆,更有对于青春的向往和迷恋。
半个小时后,他满意的停笔,觉得这稿子绝对够新概念。
自打重生以来,他还没有好好看看此刻的县城,索性步行去邮局。
一路之上,已经模糊的记忆再次变得清晰。
这就如同一张已经泛黄的相片被重新赋予了色彩。
一路走走停停,肖遥心中尽是感慨。
此刻的县城没有后世的繁华,却是多了几分质朴。
来往行人虽不光鲜,却是人人朝气蓬勃。
这个年代的人是苦难的,也是幸福的。
身处改革大潮,他们正站在了时代狂潮的浪尖之上。
行了一路,此刻肖遥才仿佛彻底回归,重新融入了这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