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中国男女地位不平等。基于这种不平等,还出现了一个词——男尊女卑。
“男尊女卑”
这一思想最早见于《易经·系辞》,中有:“天尊地卑,乾坤定矣。……乾道成男,坤道成女。”
“天尊”
是说天空高远,公正无私,而不是说天自己尊贵。“地卑”
是说大地踏实亲切,不分净污贵贱,而不是说地本身卑贱。相应地“男尊女卑”
中的“男尊”
指的是男的要做到品格高尚、正直,要做到让人尊敬、尊重;“女卑”
指的是女的要做到谦和,包容,使人容易亲近。“卑”
在古语中有谦虚、接近、亲近的意思。
从生物学角度来看,男人有男人的特质,女人有女人的特质,如此就决定了男女在家庭中、社会上分工的不同。男女恪守其位,家道自然兴隆。“男尊女卑”
是倡导自然和谐,阴阳各安其位的伦理规范。如此看来,“男尊女卑”
是讲男女在人生与婚姻中应该如何和谐生活的道理,而没有男女不平等的内涵。一个男人品格高尚,女人自然就尊重他,尊敬他,亲近他。男人正直高尚,女人谦和宽容的家庭没有不和谐的道理,在这样的家庭和社会里,女人也自然拥有相应的地位而不会被歧视。
其实中国封建社会的主流文化从来没有轻视过女性。早在西汉时期,我国就有专门歌颂妇女高尚品德和聪明才智的《列女传》问世,我们熟知的“孟母三迁”
的故事就出自这本书。翻开史书,不同朝代、不同社会阶层都不乏杰出的女性代表,这其中有上书救父的缇萦,有《白头吟》作者卓文君,有默写古籍的蔡文姬,有著名词人李清照,有一代贤后无盐女,有停机断杼的乐羊子妻……试想,如果中国古人真的轻视女性,怎么会有武则天和慈禧太后
社会是由诸多个人组成的。为了使生产、生活有序,使国家强盛、共御外辱,统治者制定了强制性的规范和约束,是为法律;同时,也制定了非强制性的道德层面的规范和约束,是为伦理。“男尊女卑”
、“三纲五常”
、“三从四德”
都属于伦理范畴。
“三纲”
的内容是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以“夫为妻纲”
为例,有两种理解:第一种是说丈夫是妻子的表率,第二种是说夫为主,妻为从,妻子对丈夫必须绝对服从。从无盐女和乐羊子妻的故事来看,显然第一种解释更为合理。《论语?颜渊》中讲“君君、臣臣、父父、子子。”
这句话同“君仁臣忠,父慈子孝”
是三纲的基础。试想:国君如果残暴不仁,那么臣子还会听他的吗还有必要听他的吗父亲如果无故不尽对子女的抚养义务,那么子女还应该孝敬他吗所以说,为君的必需做好表率,恪守仁德,这样臣子才会尽忠,如此一来,国家方能一片和谐。相应地,父慈子孝,夫敬妻贤都是一个道理。所以,“三纲”
并不是腐朽没落的封建思想,而是正能量的社会规范。
“五常”
有两种说法。一种是指仁、义、礼、智、信。这五个字,不论怎样解释,都是正能量,没有什么争议。另一种解释是指五伦,即君臣、父子、兄弟、夫妇、朋友这五种人伦关系,用忠、孝、悌、忍、善为“五伦”
关系准则。孟子认为君臣之间有礼义之道,故应忠;父子之间有尊卑之序,故应孝;兄弟手足之间乃骨肉至亲,故应悌;夫妻之间挚爱而又内外有别,故应忍;朋友之间有诚信之德,故应善。这是处理人与人之间伦理关系的道理和行为准则。按这种解释,也没有什么不妥之处。
综上所述,不能说“三纲五常”
是封建文化的糟粕。
“三从四德”
是依据古代男女有别的原则制定的约束妇女的行为准则与道德规范,具体内容是指妇女未嫁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就是“三从”
。“未嫁从父”
我认为不能从字面上去理解。比如《三字经》中说“子不教,父之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