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检方指控的以上犯罪事实,被告,你是否认可?”
法官毫无感情起伏的声音适时将他从回忆中唤醒。庭审现场一片鸦雀无声,只有警戒线后、观众席上各界媒体记者手里摄像机的闪光灯亮个不停。李清麟点了点头,坦然道:“认可。”
此言一出,四座皆惊。
——要知道,刚才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可不止“故意杀人”
这一项,连同“组织、领导hei***社会***性质组织犯罪”
、“组织、领导**kong怖**组织犯罪”
这些也一并写进了公诉书里;而后面这两项罪名一旦成立,无论之前他曾协助警方破过多少大要案、救过多少人,也无论他是否真的是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他都必死无疑!
法官道:“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被告,鉴于你于开庭前一日解除对原辩护律师的委托,法院已为你另行指定法律援助律师,但仍被你以书面形式拒绝。是否属实?”
李清麟再次点头:“属实。”
法官道:“依照《联邦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之规定,你有自行行使辩护的权利。听清了么?”
李清麟这次只是点头,没有回答。
法官道:“那么,你对检方的指控有什么辩护意见?”
李清麟轻声道:“没有意见。”
法官、公诉人脸上神色不变,可底下的新闻媒体却炸开了锅。一片混乱之中,施墨湘转头看了眼身旁一脸淡定的沈重泽:“你不惊讶?”
“从他解聘我那时起,我就知道了。”
沈重泽双眼仍注视着审判台上的情形,低声道:“继续看吧。”
施墨湘于是只得讪讪闭上了嘴。她也是学法律出身的,虽不像沈重泽这种人一样专业,但至少基本的法律常识还在——
既然检方以组织性质犯罪公诉了李清麟,按照刑事法律、同时按照常理,同案犯不到案,原则上是走不到审判这一步的,至少也要等到主要案件事实全部查清才行。可今天的庭审……
那边,法官又道:“好,那么现在进入最后陈述环节。”
到了最后陈述环节,已经不会再有任何对案件事实和审判结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变化了。媒体们都相当失望——显然,这场庭审对于他们而言,和预想中的“激烈冲突”
、“针锋相对”
相比,简直差了十万八千里,枯燥乏味地令人昏昏欲睡。
然而就在这时,变故突生——
“被告,在你陈述之前,法庭有些问题需要你回答。”
法官和蔼地看向被告席,颇有些循循善诱的意思:“你没有异议吧?”
“……”
李清麟似乎没有预料到法院会搞这么一出。略怔了怔,他才道:“请讲。”
法官问:“亲手制造了十一起命案,又通过‘索多玛’犯罪集团作出多起恶性案件,被告,你认罪么?”
李清麟没有丝毫犹豫,道:“事实调查阶段,该说的我已经说了。法官先生的意思,是要我再重复一遍?”
法官摇了摇头,道:“我指的不是认事实,而是认罪。”
承认事实很简单,然而对于绝大多数犯了罪的人而言,承认自己有罪却难比登天。李清麟思索了几秒,才道:“我的意见无足轻重,不说也罢。”
记者们的耳朵当时就竖了起来。很明显,“不说也罢”
还有另一层含义,那就是:说了又有什么用?那便不如不说。左右结局都是一样,何必多费口舌。
现场的气氛瞬间紧张了起来。
法官道:“你的意思,是不服检方的指控,还是认为自己无罪?”
李清麟无所谓地笑了一下,不予置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