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朝笙并不知道其中的因由,她来这儿,起初是因为颜暮初在大一开学时送她来了南影学院,然后带她在这聊了会天——这是颜暮初和宁望舒在学生时代常来的咖啡店。
彼时的洛朝笙还不知道宁望舒的存在,她也喝不惯咖啡,只是想多了解喜欢的人一点,才暗自记住了这家店,然后因缘巧合和老板娘熟了起来。
“朝朝。”
店里没有客人,老板娘正趴在吧台上百无聊赖的浇花,见她来了,露出个懒散的笑来,“今天还和之前一样?”
来了也不好什么都不点,洛朝笙通常折中的选择喝拿铁,奶味冲淡了咖啡的苦味,她勉强喝得惯一点。
朝笙不打算改变原主留存的习惯,她点点头:“麻烦晴姐啦。”
晴姐放下喷壶,转身去了制作间。
这家店颇有些年头,装修也是十年前的风格,在这个日新月异的城市里,反倒多了点不同寻常的味道。只是位置偏僻,老板咸鱼,就这么大隐隐于市了。
黄昏时的阳光照进来,微绿的玻璃折射出奇异的光彩,落在朝笙秀丽的脸上,她低头摆弄着晴姐刚刚浇多了水的仙人球上,一不留神被刺破了手指。
朝笙悻悻地收回手,晴姐瞧她这样,忍不住一笑:“哟,还流血了。
她把拿铁放在朝笙面前,又四处去翻急救箱,想找个创可贴。
朝笙搅碎拿铁上郁金香轮廓的拉花,无奈道:“晴姐,还没找到吗?我的伤口都要愈合啦。”
晴姐没好气地瞪她一眼:“我这都是为了谁?”
她把创可贴放在朝笙面前,“自己贴好。”
“以后要当大明星的人,怎么这么不爱惜身体?哎哟,我听说演员身上一点疤痕都不要有的,拍戏的时候不好看。”
“哪有那么夸张。”
朝笙眯眼,去找自己手指上的小血点,随意把创可贴贴了上去。
晴姐见她这不以为意的模样,玩笑道:“防范于未然。虽然今天是个小小小伤口,贴个创可贴也算警示你了。”
“说起来你知道宁望舒吧?就是老在国外那个女明星,去年还拿了奥斯卡的。她以前老在我这喝咖啡呢。”
晴姐继续碎碎念,朝笙手指微顿,继而笑道:“我当然知道呀。我第一次来这的时候,晴姐你不就觉得我面熟嘛。”
晴姐点点头:“可不是嘛。我上次见到她来这喝咖啡还是好多年前的事情啦。那个时候她和你一样年轻呢。”
她看着朝笙的脸,感慨道,“当时就觉得,满学院的姑娘没她一个好看,你瞧,现在都是国际巨星了。”
朝笙含笑点头,又道:“但我可不是她那样的大明星。”
晴姐伸手点了点朝笙的额头:“信不信晴姐的眼光。”
她打量着朝笙,认真道:“我觉得朝朝你不比她差呢。你也会成为大明星的。”
虽然是玩笑话,但朝笙笑着点了点头,然后也以认真的口吻道:“嗯,我也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