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璇唇动了动,“秦总不怪我冲动?”
本来是被欺,因为她还手,性质直接变互殴。
“酿成大错才叫冲动,见义勇为只能称之为血性。”
秦郅诚一改往日毒舌本色,语气低沉不少,低着眼睫看她,“叶璇,你很好,所以不用自我反省,觉得自己做错什么。”
叶璇被他夸得飘飘然,差点有种再去揍几拳那满嘴喷粪小子的冲动。不对,是血性。
“一人做事一人担,我的血性我买单。”
叶璇说,“您放心,秦总,我不会让您受为难的,今天的一切后果我自己承担,您什么都不用做。”
下一秒,那小子又骂骂咧咧从旁边走出来,鸟语花香,带爹带妈的。
叶璇本来就窝着火,算是被他撞到抢眼上,立马站起来挡在秦郅诚身前,凶神恶煞,“我去你的……%¥……%你他妈真是有爹妈生没爹妈养的,大傻叉——”
那小子刚露出个头,被警察一把塞进屋里。
叶璇嘴里的话还没骂完,就这么硬生生停住,停在“叉”
上。
空气静飘飘。
“……”
叶璇有点燥,轻咳一声,收了那副气势凌然的样子,默默站直。
几秒后,清寂的夜,暗调的光。
听见他很淡的一声轻嗤。
他清冽的气息,在她身后,宽阔高大的身型将她笼罩住,替她抵御寒风,却又站在她身后。
“看来,我是真的要做你背后的男人了。”
叶璇微怔,回头去看他。
黑夜中,他们对视。
……
那好像是她第一次看到秦郅诚的笑。
因为太深刻,所以她记了很久,一直记到现在。
后来,叶璇行事也的确愈加大胆。
她知道,她的身后有秦郅诚,有致和,还有她自己的血性。
这么多年来,风风雨雨,他们拼出一条血路,是惺惺相惜的战友,是同甘共苦的朋友,也是并肩相伴的师生。
如果说她对秦郅诚有没有那方面的心思,若说她没想过,不如说她不敢想。
她如此敬重的秦郅诚,她不敢想,也不会想。
因为那时候的叶璇有沈培延,有好工作,有好人生。
可现在——
她在经历一个转折,走到人生的分叉路。
而她的面前是一份布丁,她的左手边,是刚给她买完布丁,正在调空调温度的秦郅诚。
夜寂寂,像她有血性的那个夜晚。
秦郅诚身子轻靠在靠背上,窗外料峭寒风刮过,冰天雪地,与他身上考究精良的黑西装形成鲜明对比。他修身养性,身上的气息和气质总是显得干净绝尘,像仰止高山。
沉默的空气蔓延良久。
这座高山突然看向她。
四目相对,他平静的眸光中映射出她的影子。
叶璇仿佛明白他下一秒会说出什么,于是提前一步,轻声开口,实话实说:“这些天,我一直在考虑的原因,是我不希望把我们之间的关系也变糊涂。”
叶璇一生孤立无援,六亲缘浅。
活到现在,身边珍贵的关系屈指可数。
秦郅诚就算一个。
“您于我而言,是良师,是益友,是我很重要的人。”
叶璇思索过后,放轻语气,“但无论任何关系掺杂上婚姻和利益,都会变质,所以,我不希望因为一个合约,最后失去一个我认为重要的关系。”
“要听我说么?”
秦郅诚不疾不徐的声音在她安静后开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