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桑似乎还是没有动,他仍站在原地,在莱肯菲尔德大厦外等我,直到我坐出租车回来。我坐车兜了一大圈,花了十英镑,结果却一无所获。我下车走到他身旁。
“你没有抓住他。”
他看着我说。
“对,他跑了。”
我心情不好。这时候雨已经停了,但我全身都湿透了。“你都不帮忙,”
我嘟囔道,“你至少应该试着去抓他。”
“没必要。”
“为什么?”
“我知道他是谁。”
我盯着他:“那你为什么不阻止我?”
“我大声喊你,可你没听见啊。你就像一头公牛在狂奔,我一点儿机会也没有。”
“那么他到底是谁?”
霍桑向我投来一丝同情的目光。“你这个样子去找洛克伍德可不行,”
他说,“我们先去喝杯咖啡吧。”
我们走到克松街尽头的一家咖啡馆,霍桑点了卡布奇诺,我去了卫生间。看着镜子,我发现他说得挺对。奔跑了一小会儿就让我满脸通红,雨水和疲惫把我的头发弄得又乱又湿。我对着镜子,尽量把自己整理得像样些,出来的时候,霍桑已经选好了桌子,我看到那里摆放了三把椅子。
“我们在等人吗?”
我问他。
“可能吧。”
“是谁?”
“你会知道的。”
不知怎么,他看上去兴致勃勃,但同时又没打算告诉我,所以事情显得更加莫测。几分钟后,大门开了,有人走进来,这时我明白了他兴奋的原因。那人很紧张,四处张望,看见我们后走了过来。我皱了皱眉。来者正是我刚才见到的那个戴蓝色眼镜的男人,他坐着出租车沿圣詹姆斯街跑掉了。
“霍桑——”
我开口道。
但是霍桑没有看我。“你好,洛夫蒂。”
他说。
“你好,霍桑。”
“来杯咖啡吗?”
“不用了。”
“不管怎样,你还是买一杯拿过来吧。”
当然,洛夫蒂并不是他的真名。我再来描述一下出现在我面前的这个瘦小男人(我发誓这是最后一次了)。他身高只有五英尺三英寸左右,沙黄色的头发长及衣领,鼻孔朝上,皮肤苍白,像一个不常出门或饮食不健康的人,或者两者兼而有之。他朝我们走过来,摘下眼镜,露出惊恐的眼神,四下扫视。他的皮肤正如阿德里安·洛克伍德的接待员和科林两人都曾提到的那样,像是得了一种皮肤病,但实际上就是他少年时长痤疮留下的疤痕。
“洛夫蒂?”
他去给自己点单的时候,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