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侃也是花了很久很久才相信,他竟然穿越到了2ooo年前那个——大秦!
对,就是两千年前雄踞一方,开拓历史新章的泱泱大秦!
此刻的刘侃正扶着前额,眉头紧锁,没有一丝的高兴,反而蛋疼的要命。
经过对大叔的仔细询问,以及原主记忆的不断涌入,刘侃现在简直快要自闭了。
按照这具身体本来的记忆来看,他作为一个老实巴交的小市民,在征丁的社会浪潮下,这个刘侃被秦二世征兵到渔阳戍守,而现在刚好到了……大泽乡前!
对,就是那个风起云涌的大泽乡!
刘侃的脸抽搐不停,该咋搞?别人那些穿越都是特种兵之类,而我刘侃,一个扑街作者,能有什么用?
一开始刘侃动用自己前世几十年的记忆想了想,嗯……大泽乡起义前好像还有一些准备工作,自己应该还有机会逃出去。
开玩笑,跟着他俩搞,指不定哪天就被章邯一根手指头给碾死了。
我刘侃就一升斗小民,没啥大志向就只想好好活着,娶个乖乖的娘子过着粗茶淡饭的日子,偶尔出去挥霍两把。
这样的生活,对于刘侃来说已经是十分满足了。真的是,有事没事,造什么反?
可之后向那大叔问清楚后,刘侃便已是认命了,可谓是苦不堪言。
只因为最要命的是,他,刘侃,和陈胜还是好哥们,过命的交情!
听过陈胜那句“燕雀安知鸿鹄之志”
嘛?刘侃在那个故事就充当着燕雀的角色……
对!秦朝的刘侃,这具身体的原主,从小就和陈胜在一起长大,一起被雇佣耕田,一起给别人做长工,一起被征兵,用一句通俗话来讲,刘侃,就是人家陈胜的御用小跟班。
刘侃不禁脸色煞白,看来这次这劫,是躲不掉了。身为王者级小跟班,我就算不想,也得趟这趟浑水。
更何况,那陈涉,可就是自己眼前的热心大叔!不过还好陈涉和自己的关系好,虽然刘侃问的问题有些奇怪,但也没有去仔细深思。
正当刘侃思考时,大叔却是先话了“刘侃你等下啊,这快要开饭了,我先去招呼他们一声。”
说完便是向队伍前方走去,
不过多时,九百多人的团就已经停下了,刘侃也不由得感叹道“这陈涉的影响力,倒也是挺大。”
本来就被连绵大雨弄得精神萎靡的众人听到饭点到了后,倒是突然兴奋了起来,再怎么说,毕竟民以食为天嘛。
“来来来!开饭了!开饭了哈!今天的午饭特别丰盛,大鱼大肉啊!快点吃快点上路!”
正当刘侃回过神来,负责饭的戍卒已经来到刘侃身前。要说这陈胜啊,管的还真不错,就单拿吃饭来说,他们这一行人,可没有朝廷分饭吃,就那么两个县尉,管也管不着啊。
而陈胜就立个规矩,每个人都有分工,所有的事情都料理的妥妥帖帖的。所有大伙也乐意他来带头。这不,就连专业的饭打菜的都有,小生活那倒算是滋润。
再说刘侃,刚接过饭碗,就大口吃了起来,再怎么说,饿啊!
啧,鱼肉,真香!
可没巴拉两下,突然一间,像是灵光一现,又仿佛是刹那间顿悟了人生的真谛,刘侃,他停了!
在现实面前,以一种暂停的方式结束了他狼狈的吃相。只见他眉头紧锁,脸上的鱼尾纹若隐若现,双眼中布满对人生的迷茫和中年危机的困惑,口中还叼着份大块鱼肉还没来得及细细咀嚼,脸上的蛋疼之色出色地表现出了他此刻尴尬的处境。
刘侃不知道为什么,仿佛是这本书的,作者非要弄他一样。
刘侃从小到大,历史都学得很好,他现在还记得,大泽乡起义前将陈涉和吴广将一份写有陈胜王的帛书塞进了鱼肚子里,而后刻意被人现,为起义的准备创造了良好的先决条件。
这段记忆在刘侃脑海里现在还记忆犹新,刘侃知道,以历史老师的美貌程度来看,自己绝对不会记错!
那么,谁来告诉我,我嘴里这塞到嗓子眼的这块东西是什么玩意?不是说被厨子现了嘛?古代的厨师都这么不细心的嘛?有没有必要这么蛋疼的啊……
可是,迫于现实的压力,没有那么多时间让刘侃抒自己的豪情万丈。
现在,有一个很重要的抉择摆在刘侃面前,是吐,还是咽呢?吐的话,它可能并不是那份帛书,而只是厨师的卫生问题需要严厉批评;咽的话,那么这一切都将随着胃酸的打磨消逝在刘侃的小肚子里。该怎么选呢?
刘侃很困惑,可是现实却容不得他困惑,鱼肉久久不进,卡在嗓子眼里的反胃感在那一瞬间爆开来!激情!热血!在哪一瞬间绽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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