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是从京畿道北部的一家私牧场订的。这家牧场的主人比官牧还会养羊,据说他的羊吃的饲料跟别家不同,所以羊肉的瘦肉多,口感也不膻不腻。我养了四个专门跑牧场的马夫,两个一组,天黑出发,拉着羊肉返回长安时,刚好天亮。”
卢齐光虽然有气无力,但仍旧强打着精神回道。
“这家牧场只供你一家吗?”
许锦之又问。
“以前供了好几家,这几年我们肉行的生意越来越好,还开了几家分行,我就同他签了契约,只供我们一家了。”
卢齐光回道。
许锦之又点点头,心中有了思量:看来,需要找牧场主人和当天跑牧场的两个马夫聊一聊了。
打定主意之后,许锦之招来人,将任务即刻分派下去。
一回头,许锦之看到李渭崖蹲在卫戚身边,俩人一起盯着地上的肉块,似乎在探究什么。
“这肉。。。。。。还没验完?”
许锦之奇道。
“这块手臂的肉上,好像有一处红色胎记,但被切掉大半,我不是特别确定,便让李司狱帮着看一看。”
卫戚抬眸回道。
手臂上的红色胎记?
不知道为什么,许锦之脑中蓦地冒出一个人影儿,心下一沉。
第三十二章朝暮(二)
正在这时,唐豹率着几名不良人,一身臭汗地奔到肉铺前,手里还提着不知道从哪儿找来的破旧菜篮子。
唐豹将菜篮子往地上一放,一脸嫌弃地说:“整个东市的肉行咱们哥几个都走遍了,没找着尸块儿,倒是在前头的溷厕里,看见两只野狗在啃着什么,一看,就看到了这。”
卫戚听了上前,一把掀开菜篮子上的布,一股混合着尸臭、粪臭的味道扑面而来,所有人都被恶心得后退好几步。
许锦之退步的伐子较大,一下子撞到一个结实的胸膛上,他回头一看,正是李渭崖。
这人扬了扬眉毛,仿佛在嘲讽他:怎么负责刑狱的官员,连这点臭味都受不了?如此爱干净,怕是不适合干这个呀。
许锦之可不想被他瞧不上,于是捏了鼻子,强迫自己上前。
篮子里,是一只被狗啃得快露出白骨的脚。虽然散发着阵阵恶臭,但通过脚的大小和形状,不用卫戚说,许锦之也能看出,这是女人的脚。
“看肉块腐化的速度,可能跟肉行里的肉,是同一个女人身上的。这个女人不光养尊处优,还喜欢一些时兴的玩意儿。”
卫戚指着尸块脚上的一条浅浅印记道,“这应该是长期佩戴脚链的印痕。”
许锦之皱着眉头,虽然极不愿意面对,但也不得不说出自己的猜测:“我想,我可能知道这是谁了。”
此言一出,所有人都看向他,包括还蹲在地上翻看断脚的卫戚。
“不过,我还是需要再验证一下。”
许锦之声音低沉道。
总不能凭借着脚上的印痕及手臂上的一块胎记,就这么轻易下判断。许锦之招来两名衙卫,命他们去朝暮阁将守店的小娘子带回来。
“你该不会怀疑是。。。。。。”
李渭崖见况,凑过来,压低了声音小声道:“是朝暮阁那位女掌柜?”
“你怎么知道?”
许锦之转身,奇怪地打量李渭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