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擅长战斗技巧闻名的雾鸦部族,都没有多少战士会这一技能,就更不用说其他部族。
北境大部分的战士,更喜欢使用斧头之类的易破防兵刃。如果是身体强悍的战士,为了能更好破开甲胄防御,往往也会选择大斧、重剑、重锤之类的直来直去武器。
单手剑器,是一种能秀起来的武器,上限极高,直达战力天板。
但它需要不俗的技巧,大部分战士拿着这样的轻兵刃武器,都只能挥出极低的下限和平平无奇的水准,远不如斧头来的利索。
如果是在高手手中,千变万化的剑术攻击方式,信手捏来的破防快慢刀,更能配合剑鞘攻防兼备……令对手看到都极为头疼。
“有人能使用出四重快慢刀吗?”
雷利问了一句。
从挥剑到斩到对方身体这短短的一点距离,要完成四次收力,四次减缓之后的再度加力,可想而知会是多么的困难。
换成正常战士,一剑就把距离砍到头了,哪反应的过来收力再加力。
“巨鹿!”
巴索摩吐出了那位大敌的名字。
即使被无斩了一臂,巨鹿的实力仍然很强悍,光是凭着四重快慢刀的绝技,就足以令他屹立在战士之巅。
“五重快慢刀呢?”
杰坎姆跟着问了一句。
“万物皆可斩!”
巴索摩拍了拍杰坎姆的肩膀,露出雪白的牙齿,“小伙子,这一神技,以后就靠你来把它扬光大,流传万世。”
“我怕是不行吧?”
杰坎姆睁大了眼睛。
“你知道就好。”
“……”
“小叔伱呢?”
凯森看向一旁正在雕刻木头的男人。
“我手上的快慢刀很一般,只到二重,已经到顶了,我的手臂也不允许,撑不起更大的爆力。”
斯派罗手中小刀在木头上划出片片残影,“我更擅长的是快剑。”
“那不是不能破开敌人的甲胄?”
杰坎姆惊讶问道。
巴索摩可是说过,二重快慢刀连札甲都砍不动。
“战斗可不需要朝着对手的甲胄砍,一个空隙就已足够。”
斯派罗的话继续传了出来,“当然,对于无马姆雷斯那种铁罐头,我确实破不掉他的防御。”
“不过我的脚上快慢刀还马马虎虎。”
斯派罗起身。
“脚下还有快慢刀?”
“是的。”
斯派罗应了一声,右脚抬起,猛然侧踩而下,脚下连着两道残影收拢,整个人就横移出两个身位。
“这就是垫步。”
斯派罗再次抬脚,脚后跟踩出一道残影,身影便向后瞬息挪移了一个身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