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澍艰难地看了一眼锅底密密麻麻黑黝黝的螺蛳壳。
“鸭脚啊!鸭脚好吃的!”
不知死活的刘飞扬夹了个鸭脚放进陈澍碗里。
“……”
陈澍吃东西非常挑剔。
绝对不吃诡异的东西。
也不吃气味刺鼻的东西。
更不吃动物的内脏和脚啊爪啊头啊。
今天林听雨往他嘴里塞的那块猪肠已经是他的极限了。
“很好吃的!”
那三个自来熟的家伙还在极力推荐。
陈澍觉得自己要疯了。
他默默地把旁边的捞面扔进锅里,涮了涮,然后夹进碗里。
用行动表示了自己的抗拒。
林听雨明白了他什么意思,还满脸遗憾:“啧,陈澍,你这不吃那不吃的,也太挑食了吧。”
陈澍没理他。
汤底是酸辣口味的,酸笋的味道虽然闻起来呛,但用来作汤底的作料时味道却特别好。
汤汁用螺蛳和猪骨熬过,带着笋的酸辣,是一种与番茄锅的酸味不同的热辣可口。
在这样的汤底里,无论是涮面或者其他什么配菜,陈澍都觉得非常好吃。
但是酸笋,螺蛳,鸭脚,每一样都恕不接受。
顾眠用牙签挑着螺蛳肉,放到嘴边,哧溜哧溜吸得带劲儿,动作熟练得像个专门挑螺蛳的:“你们三个怎么混到一块去了?我还以为陈澍这种人是不会跟你们这种差生玩的,没想到一点架子都没有。”
她的语气很直白,用词毫不顾忌。
一句“陈澍这种人”
让陈澍眉头皱了皱。
“可得了吧你,吃都堵不住你的嘴,还‘你们’这种差生,明明是‘我们’好吗?”
林听雨毫不客气地跟她回呛,“这顿饭还是人家陈澍请的呢。”
林听雨叫了一扎啤酒,陈澍不忌酒,也跟着他们喝了几杯。
酒一进肚,话匣子就打开了。
陈澍其实对顾眠这个人没什么印象,或者说在今天之前,他对自己的同班同学都没什么印象。
他记不住他们的名字,记不住他们的脸,也不想花时间去记。
除了一个早就认识的特立独行的林听雨。
在他们笑笑闹闹的说话声中,陈澍大概对顾眠和刘飞扬有了一定的了解。
顾眠性格张扬,行事犀利。
刘飞扬为人老实,脑子一根筋。
他们和林听雨的关系都很不错。
顾眠喝了酒,说话就有点放肆,脏话一串一串从她口中冒出来,听得陈澍直皱眉。
但这一顿晚饭或是宵夜,陈澍却吃得还算愉快。
临走之前,顾眠还拽着陈澍的衣摆不肯撒手,醉醺醺地说:“陈澍,你这种好学生最好少跟林听雨混在一起,你你你别学他。你好好学习,我罩着你!以后有人欺负你,你就报我‘五小姐’顾眠的大名,看谁敢欺负你!”
“那谢谢你了啊。”
陈澍镇定地从她手指缝里抽回自己的衣摆。
“神经病。”
林听雨骂她,“刘飞扬你送她回去,一个女生成天喝得醉醺醺的,别让她躺路边被人捡尸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