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吃相太难看了,他连敷衍两句的心思都没有。
……
“东家,可要找人……”
山羊胡子满脸怒意的看着陈平几人走远,小声问道。
“慢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有没有现,那唱曲的有些不对?”
“没甚不对啊,是……唱得特别好听?”
山羊胡子疑惑。
大胖子轻轻抚摸着左手绿玉扳指,摇了摇头:“你眼光还是差了点,看不出来……七色堂常三思的确有些不太好惹,但他又哪里敢来惹我,此事得好好计较一番,奇货可居啊,奇货可居……”
程老西感觉无比荒谬。
能唱出好听的词曲倒也罢了,他又不是骚人墨客、酸腐书生,对这些不算太过关心,关键是人。
如此绝色,竟然在街头乞讨……
岂非暴殄天物。
人啊,不到走投无路的时候,总是以为自己会有许多选择。
这种人,他见过太多。
……
“程老西那里会不会有什么麻烦?”
不愧是左断手,从北境到南方,经过颠沛流离,见过人心险恶,此时就有些担心。
“麻烦当然会有,不过,他那里暂且不急,见招破招就可以,倒是……”
陈平脚步微顿,望向一侧,面上神情有些古怪。
不远处,有一座大院子,槐树高耸,能听到人声隐隐传来。
刚刚还有人在自己视线转过去时,闪身进了院子。
惊鸿一瞥之下,陈平看得清楚……
那人脸上还有着丝丝青肿之色,一把大胡子十分惹眼。
这人明里暗里,自己总共见过两次。
一次是在常三思找来的时候,他就在身边,还曾开口呵斥自己几人。
另一次,就是在“溯源夺运”
天赋动之时,看到的那幕画面……大胡子一刀把那用弩的沈掌柜劈成两半。
当然,最让人记忆深刻的是,大胡子那双凶狠的三角眼,看过来的目光十分阴森。
‘大槐树,青砖大院,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如果说,程老西那种奸商做什么事情,还讲究一个谋而后动,步步紧逼。
那么,像张大胡子这种莽货,那就是直来直往,不留余地。
虽说常三思那里说过,一月之后要收取五百两银。
但是,阎老大、张大胡子这批人可不是什么循规蹈距的货色,这从他们几人悄悄跟随离城返乡的沈掌柜,半路劫杀就可以看得出来,他们是真正的凶狠无忌。
以陈平的眼光,自然可以看得出来,张大胡子等人,不像他们表象那般,是什么混混头子,出身有古怪。
劫杀沈掌柜那一役,这些人配合默契,杀意较强,似乎有着某种章法。
不是逃兵,就是山贼出身。
这样的人,在阎老大死后,他们会认命的一直等着常三思的命令行事?
不见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