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冬天悄咪咪地来临,北京的温度越来越低,起床成了很多人头疼的问题,每天睡前暗地里下定早起的决心,但还是一拖再拖。
尤其是对喜欢赖床的孙荥莎来说,早上被窝真的好暖和,躺在暖和的房子里真的好爽啊,窗户上全是寒气留下的水雾,不用想外面有多冷。
“呀,一二三起。”
为了防止自己又赖床,孙荥莎特意把闹钟提前了二十分钟,“哎呀,我起不来呀。”
孙荥莎挣扎地从床上想要爬起来,但是还是失败了。
“我起不来呀,一点都不想起来啊。”
孙荥莎在床上烦躁地踢了踢被子,但还是在一番复杂且煎熬的心里斗争后起床了,“今天我要努力,努力努力我要努力。”
孙荥莎不断地给自己洗脑。
简单地洗漱完以后就背着自己的包去球馆准备热身,原本想顺路买个早餐的,毕竟早餐对自己来说很重要,吃不饱练不了,莎莎自创的座右铭。
“早餐我已经买好了,球馆见。”
孙荥莎停住了自己准备出去买早餐的步子,加快度朝球馆走过去,“北京的冬天真的好冷啊。”
寒风在脸上飕飕地吹着,孙荥莎有些怕冷地把自己棉袄的拉链拉到了最上面,以最快的度小跑进了球馆。
这个时期的莎莎还是很喜欢穿自己的私服的,毕竟套用小胖的话来说,“花季的年龄谁穿衬衫”
。
“龙哥早。”
孙荥莎一进球馆就看到已经快热完身的马龙,不由地庆幸,幸亏自己今天没有偷懒,没有因为一时的懒惰就减少自己今天的训练量,连马龙这样的大满贯都这样刻苦,何况自己呢?
想到这些,孙荥莎坚定了自己的选择,哪有什么天才,有的只是“普才”
在背后默默无闻,日复一日的努力和奋斗才慢慢地走到人们面前,随后被冠上天才的称号。
“龙哥,莎莎~”
王储钦拿着手里还冒着热气的早餐充满活力地朝两人招手。
“傻小子~”
龙队被王储钦的手势逗笑了,随后停下来走过来,笑着问,“早餐都买好了?”
“这个你喜欢的,杂粮煎饼,这家老好吃了。”
王储钦说着把手里的煎饼和豆浆递给龙队。
“嗯,”
龙队顺手接过吃了起来。
“这个是你的,大饭包还有大包子,你最喜欢的那家的。”
王储钦像是献宝一样把早餐递给孙荥莎,“应该还是热的。”
“你起这么早!”
莎莎从王储钦手里接过早餐,不由地佩服道,“我说我贪吃,但是和你比起来还是弱一点,毕竟这家距离我们这还是远了点。”
王储钦听罢笑了笑,“没办法,谁让我喜欢吃呢?”
龙队被王储钦的话逗笑了,这小子从十二岁的时候就跟在自己屁股后面,他喜欢吃什么自己怎么会不知道,恐怕也只有心里眼里全都是小白球的莎莎没有注意到吧。
“咋样,味道是不是和之前一模一样。”
看着吃的满口满足的孙荥莎,王储钦觉的大早上出去排队买早餐其实也没有什么辛苦的,全当是对自己身体素质的锻炼了。
“嗯,老香了。”
孙荥莎捧着饭包的同时还不忘腾出手来给王储钦点赞,“我老喜欢吃你们那的饭包了,要是以后可以有机会去东北打比赛,我一定要尝尝当地的那种大饭包。”
“行,不过后面我妈来的时候让她找个地方给你做,我妈做的那个鸡蛋酱,你就往大米饭里一拌,你就吃去吧,老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