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了大概有一个半钟头。”
&1dquo;我不必告诉你,这个绝无虚假,完全被证实的不在场证明,等于在起诉的大本营
上结结实实投下了一枚炸弹。最诡计多端的罪犯也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而且,
即使艾许顿俱乐部在许多方面违反了我们这个非常注重道德的国家赌博方面的律法,它
的会员却都是来自社会上最上流、最清白的阶层。换句话说,有十二位绅士在命案生
的当时见到爱许立,还跟他说过话,这些证词绝对没有怀疑的余地。”
&1dquo;在这一段令人惊愕的讯问过程中,约翰·爱许立从头到尾都极为冷静沉着。毫无
疑问,这是因为他早知道能够以这样绝对优势的证词证明自己的无辜,所以整个侦讯中
都冷静异常。”
&1dquo;他对法官的问话也回答得简单清楚,即使是关于左轮枪敏感问题。”
&1dquo;&1squo;法官大人,我离开俱乐部的时候,’他这样解释,&1squo;决定要和何恩先生单独好
好谈谈,请他允许我晚一点还清欠他的钱。您可以了解,我不喜欢当着其他人的面求他。
我回家去,只待了一两分钟——不是像警方所说的回去拿枪,因为在浓雾天气里我的枪
一直带在身边,而是回去看了一封重要的商业信函是不是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寄到了。’”
&1dquo;&1squo;之后我又出门了,在离野兔林俱乐部不远的地方遇到了艾隆·柯恩先生。我陪
他走了一大段路,我们谈得很好,很愉快。我们在坡特蓝街头,靠近广场大门的地方准
备分手,也就是那位警官看到我们的地方。柯恩先生想穿过广场,因为这样走到他家比
较近。我觉得广场在浓雾里看来又黑又危险,尤其柯恩先生身上还带着一大钱。’”
&1dquo;&1squo;我们为这件事情谈了一会儿,最后我劝他把我的左轮枪带着,因为我回家只会
经过常走的街道,而且我身上什么值得偷的东西也没有。柯恩先生犹豫了一下,终于接
受了我的建议,把我的枪借走,这就是为什么它会出现在命案现场的原因。我最后和柯
恩先生分手的前几分钟,曾经听到教堂两点四十五分的钟声。两点五十五分的时候,我
正在坡特蓝大道尾的牛津街上,从那里走到艾许顿俱乐部至少要十分钟。’”
&1dquo;注意,他的这番解释比检方的推论更为可信,因为检方对于左轮枪一直没有满意
的解释。一个事实上已经把被害人勒死的人,不会用自己的枪射出两子弹,因为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