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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页(第2页)

  按手印的时候,将手印与梁暮的手印交叠按在一起,像一颗鲜红的心。

  梁暮捧起来看了很久,感动不已。又把这本书放到卧室书架的显眼位置去:方便随时翻看。

  他们在年前最后一个工作日领证,两个人清早牵着手去面馆吃了一碗面,然后骑着那辆破自行车,梁暮载着张晨星骑过悠长的小巷,张晨星仰起头看到眼前的浮光掠影,微微闭上眼睛,又将头靠在梁暮背上,是全然的信任和依赖。

  他们的自行车一路穿过古城,风吹在脸上,阳光洒在脸上,笑容就在脸上。

  这一次的他们,都有同样的心意,那就是把这平凡的小日子过下去、过好、过到老。

  那天晚上周茉非要参加他们二人的婚庆祝,誓要做古城最亮的电灯泡。三个人去吃古城老菜馆,谈性正酣,唐光稷的电话进来了。周茉对另外二人眨眨眼,接起,听到唐光稷说:“你把钻戒调包了?”

  “什么意思?”

  “你别跟我装傻,我那钻戒的戒托上刻了字!”

  “什么字啊?”

  唐光稷不回答她,只说:“你把真的给我。”

  “你跟我说刻了什么字?”

周茉逼唐光稷说,他就不说,两个人僵持很久,唐光稷终于开口:“见面说。”

  “好啊。”

  周茉敲敲桌???子:“电灯泡灭了,再见!”

  她小跑着出去,过了桥,回到家里。唐光稷已经等在门口,看到周茉就把假钻戒盒子丢给她,周茉手快接住:“别摔坏了,我好几百块钱做的呢!”

  唐光稷想弄死周茉。

  “写的什么啊?”

周茉问得漫不经心,眼看向一边。

  她是在最后一次下定决心要把钻戒卖了的时候,拿去出鉴定证书,人家说:“你这戒托上不是花纹,是字。”

  “什么字啊?”

  “好像是白头到老。这两个是字母,后面的是字。”

  “什么鬼!”

周茉放在仪器上看,之前还说这戒托上的定制花纹少见,不曾想是变体字。周茉骂了唐光稷一句,把那戒指拿走,终于是舍不得卖。

  “白头到老。”

唐光稷说。

  他以玩笑的形式跟她开始婚姻,但他内心是在认真。他以为慢慢来他们会有感情,却不成想周茉就真的只是为了那间商铺,找一个理由就跟他离了婚,甚至连解决方案都没跟他协商过。

  “你把钻戒还给我,我兑现金给你。”

唐光稷说:“你别攥着我的真心不放了,显得我很愚蠢。”

  “行。那你准备怎么处理?”

周茉歪着脖子问他。

  “沉湖。”

  “财大气粗了不起。”

  周茉又回到家里翻腾。

  拿出一把剪刀来,剪开她的荞麦枕,荞麦壳散了一床,她扒拉几下,一颗亮晶晶的钻石在灯下光。捏起来给唐光稷:“喏!还你了哦!”

  她有时候睡不着,去做被褥的时候顺道做个枕头,自己舀荞麦壳的时候,把钻戒偷偷扔进去,不错眼地看老板把它做在枕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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