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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与吴兴沈氏谈生意(第1页)

贺兰亮与斛律瓿跑了进来,贺兰亮看见贺兰鹰脖子上的手印,愤怒的拿起墙角的弓箭:“黄征匹夫,竟敢如此欺负我姐。姐姐等着,我带人去杀了他”

“站住”

贺兰鹰叫住了贺兰亮,“大丈夫岂可逞匹夫之勇匹夫之勇,能让贺兰部重新崛起吗坐下”

贺兰亮愤愤的坐在了刚才黄征坐过的蒲团上:“可是,姐姐自小,就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外母贺兰夫人及先帝拓跋珪都夸姐姐是贺兰部第三代最美的女人;无论是在魏国还是他国,帝王将相甘愿败在姐姐的石榴裙下之人不计其数。可是、可是这个黄征,竟然敢动手掐姐姐的脖子。这个,我绝对不能忍”

贺兰鹰脸色柔和许多:“弟弟,但至少说明,黄征没有被我的美色迷惑这个时代的枭雄,个个都酷爱权力与美色。可是这个黄征,一心展北汉,竟然还想着为拓跋嗣尽忠;而且对我这个美色也下得去狠手。这样的人,很少。”

贺兰鹰有点后悔,可能一直以来,人们对她的恭维、对她美貌的崇拜,让她对自己的美貌产生了谜样的自信,自信自己可以迷倒所有男人,比如后秦的姚兴、比如夏国的赫连勃勃、比如柔然的郁久闾斛律,目前这些见过她的帝王枭雄,无不被她迷倒。当然,她没有见过晋国的刘裕,不知道刘裕是否也会沉迷于己

但是这个黄征,他开始说他“失神了”

,难道他当时真的是失神了关注点确实不在我的美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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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才真应该和黄征多聊聊。现在他被气走了,以后可能就再也没有合作机会了。自己真的要嫁给姚兴那个糟老头子吗有点不甘心啊

斛律瓿毕竟是看着贺兰鹰长大的,“知女莫若父”

,已经看穿了贺兰鹰内心所想,便试探性的问道:“族长,趁北汉王还未离开盛乐,我去送点礼物过去就当是给他补上新婚贺礼”

“什么他欺负了我姐,竟然还要给他送礼”

贺兰亮闻言睁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思议。

贺兰鹰却意外的点点头:“可以”

斛律瓿离开后,贺兰鹰跟着走出了“穹庐”

,外面的天气很冷、很阴,不知道会不会下雪

黄征临时起意的盛乐之行,却有意外收获

不知是不是巧合,或者盛乐是黄征的福地。黄征在盛乐遇到了江南吴兴沈氏的人。

说起这个吴兴沈氏,虽不是中原南渡之高门大族,也算不上是江南土著的甲第豪门,但沈氏在南北朝时期却涌现出了许许多多名重一时、才智群甚至左右政坛的杰出人物。

据宋左文质吴兴统记引沈氏先贤传称:沈氏“子孙见史者一百五十百二十人附焉。”

其中不乏对时政影响举足轻重者,吴兴沈氏从晋末崛起,后世从一个地方强宗逐渐演变为对政坛颇具影响的南朝名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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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对老百姓来说,沈充沈庆之沈恪这些吴兴沈氏的良才他们记不住,但沈家出了两个皇后他们都记得,其中有一位特别著名,就是“风雨起波浪急”

泪悲戚的那个沈珍珠,就出自吴兴沈氏。

彼时大家族都拥有私兵,且由于沈氏为打破被世家高门垄断的文人仕途,从祖上沈充起,另辟蹊径,走武将之路,但因沈充曾带两万沈氏私兵助王敦王含叛乱,从此沈家背上了“从逆”

之名,沈氏在晋国的政治前途由此昏暗。

此刻与黄征见面之人,正是沈氏当代家主沈赤黔的儿子沈叔任,作为堂堂吴兴沈氏的下任家主,已经四十二岁的沈叔任仅为山阴县令。权位与东晋权倾朝野的豪门大族根本不可同日而语。

沈叔任头戴时下流行的平巾帻小冠,眼睛狭长、眼型精致、眼尾微微上扬,标准的丹凤眼;身着交领左衽广袖衫,腰束黑皮带、上附金带扣、带面缀附环金带銙,足穿尖头黑皮靴,靴底钉有鎏金钉。果然出身世家大族,整个人儒雅又极其平和

“晋国山阴县令沈叔任,见过北汉王、见过高长史”

沈叔任将在一楼用餐的黄征和高允邀请去了二楼包厢,刚落座便见礼。

高允奇怪道:“沈县令,你认识汉王倒可以理解,怎会会认识我”

沈叔任听到高允称呼黄征为“汉王”

而非“北汉王”

,内心窃喜,看来情报是准确的,不枉自己大冬天的在盛乐守株待兔一场。不过为了家族前途,不见到黄征他是不会回去晋国过年的。

沈叔任连忙跟着改口道:“汉王在北汉,励精图治、保境安民,虽经内外交困,但依然把北汉打理的井井有条,我在晋国都有耳闻;高长史,更是汉王身边能吏,内政全凭高长史,叔任对汉王及高长史佩服异常啊”

黄征笑道:“沈县令,我和高长史不宜在此地久留,你大老远从晋国跑到魏国,肯定有大事相商,直说吧”

沈叔任看见高允似乎对客房不太放心,解释道:“高长史请放心,这家酒楼以及半条街的店铺,都是我们沈家的产业绝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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