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的她已经历经千帆,而我当初陪着她一步步经历这些,我很喜欢她。”
朱寻几不可闻的轻叹,“喜欢的命都不要了。”
杨潇感到一丝不自在:“你和我说这些没用,感情不能勉强,她对你早就只剩亲情了,她这一年都跟我在一起。相信你也知道,你们生再多的孩子也没用,不爱了就是不爱了。”
听着杨潇的话,朱寻竟然觉得畅快,眼前这个傻小子只会觉得她是不爱了,而不是从未爱过。
“七年前,我们在乡下相遇,我被野狗吓得跑她在后面追,她一边笑一边帮我赶走了野狗,我现在还记得那个笑,在阳光下在乡间上在我的心里,好像她一直站在那,从来没变过。她很喜欢捉弄我,真奇怪,不仅不生气我甚至期盼着她每天的小花招。我告诉自己我比她大了九岁,有违纲常不能祸害人家。可每一次我的提醒都在提醒我,我已经喜欢了沦陷了,不可自拔。
比起我的画她更在意我灵魂的出口,她在一片野菊花中脱下了衣裳向我讲述她一道道伤疤背后的人生,那年她十七,她问我为什么不能听从内心的声音,勇敢一点,我为她的大胆着迷为她的遭遇心疼。我想保护她,没想到九八年的那场大水她保护了我,我经常想会有什么人不顾一切坚定的向我走来吗?不会,因为连我的亲生母亲都抛弃了我,可那天她来了,整个山间都回荡着我的心跳声,我爱上了她。
洪水让我们更亲密,我们决定回上海,她为了保全我的自尊心可以向一群虚伪至极的人下跪,身上只有一个馒头也要掰一半给我吃,另一半给我留着,她的傲气自尊在面对我的亲人时荡然无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她甚至……”
“够了,我不想听你炫耀你们的爱情故事,你也说七年,七年之痒不知道吗?她早就厌倦你了。”
朱寻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对眼前这个情敌说这么多,或许他真的太寂寞了,或许从前太像一场梦,如果不一直重复细节慢慢回味,就会渐渐遗忘。
朱寻看向他:“我会离开。”
杨潇有点开心:“那最好了,你赶紧离开。”
徐登凤看向朱寻:“什么呆?吃饭了。”
朱寻从回忆中醒来:“好。”
他只吃了两口就感受到了胃部的疼痛,放下筷子不想再吃。
徐登凤吃了一口菜:“的确不好吃,啧,这些年一点长进也没有呀。来,喝点酒暖暖。”
说完给他倒了一杯。
他摸向胃部,不能饮酒,可不想看她扫兴的模样,他端起酒杯小口抿着。
徐登凤笑道:“你这样子真像第一次喝红酒那天,端着酒杯小口的抿,你还是喝红酒好,以后别喝那些白酒了,对身体不好,知道吗?”
可红酒不能醉,他想。
“杨潇怎么样了?”
他没头没脑的问一句。
徐登凤筷子顿了下:“还能怎么样,厂里上班啊。”
“如果杨潇得了胃癌,你会像区长儿子一样要死要活吗?”
“神经,你咒他干嘛?”
杨潇死不死关她屁事,还要死要活至于吗?
“不能说吗?”
“生病又不是什么好事,别说了。”
“是啊……你们天天在一起,就算他有胃癌你肯定也是第一个现。总不至于拖到晚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