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学校里还是哪里。
不仅是艾登,莎曼也瞪圆了双眸,惊讶的看着莫凡。
她没料到莫凡会做出当众羞辱别人的举动来。
艾登深呼了一口气。
“你刚刚在说什么?”
“我说,前面这位浑身长毛的狒狒,你挡住了我的阳光。”
莫凡重复道。
莫凡此话一出,艾登身旁两个男人顿时怒了。
其中一个满脸络腮胡的男子正欲冲上去揍他时。
艾登伸手拦下了自己朋友,他阴沉着脸看了看沙滩椅上的莫凡。
他一开始确实有注意到这名亚裔男子,他觉得要么是旁边那个美妞的朋友,要么是同学。
总之不管是谁,他丝毫不放在心上。
即使现在对方如此羞辱自己,他仍旧认为对方不过是在女人面前装腔作势与逞强罢了。
至于一个亚裔会不会有什么惹不起的身份。
开玩笑!这里是纽约,他艾登就是地头蛇。
但他还是拦住了自己的朋友,毕竟这里的人可不少。
如果在美利坚街头斗殴。
拳打脚踢攻击或伤害,在没有对对方造成骨折,毁容,脑震荡,缝针,大出血,还有把对方打到失去意识的情况下都是属于轻罪。
轻罪没有在警察面前进行的话,警察是不会实施逮捕的。
意思就是说只有警察亲眼看见打人者打人了,才可以当场逮捕。
如果警察不在,那么则需要其他人证甚至录像来进行证明。
如果没有的话,那只能吃哑巴亏了。
这就是艾登还保持冷静的原因,这种事情他做过不少。
甚至教唆殴打他人,也曾干过,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他不会贸然的去对付莫凡,因为他知道对方既然胆敢说出这种话,想必肯定是有备而来。
“呵呵!很好。”
艾登看着莫凡,眼神透露出一丝狠辣。
“你很快就会哭的。”
说完便带着两个朋友离开了这里。
“莫凡……你……”
莎曼显得很担忧。
她不知道莫凡为何突然这样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