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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页(第1页)

  九年跟随母亲的生活,给胡适的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先生”

的身份认同,一种自我保护的防卫心态,以及乎寻常的细心谨慎。其共同之处,在于均表现出一种“我”

对“本我”

的抑制,后天对先天的约束。用他自己的话说,就是从小“就没有过小孩子的生活”

。[36]小胡适的修养功夫,是远过其同龄人的。后天伦理作用特别强是胡适一生行事的主流,但为人要“率其性”

的父训,也不时要起作用。

  除了“做人的训练”

,胡适自称,他与母亲在一起的九年生活中,“只学得了读书和写字两件事。在文字和思想方面,不能不算是打了一点底子。”

[37]但这一点底子的重要性也是不可忽视的。在西潮入侵之后中国许多口岸地方,传统的教育方式已大大式微。胡适在绩溪上庄得以接受这种略带特殊待遇的传统教育,在塑造特定身份认同之时也奠定了那时已较难得的一点“国学”

基础。胡适后来的读书经历证明,这点比许多同龄人略高一筹的旧学基础对他是大有裨益的。绩溪上庄的未得风气之先,在不少人看来或者是一个“落后”

的因素,对于小胡适的成长甚至于其一生的成功,后来证明是极为重要的。

  同时,胡适的家乡教育也体现了中国传统自身的变化。他九岁时,偶然在四叔家里的旧纸堆中捡到一本破旧的《第五才子》(即《水浒传》),“这一本破书忽然为我开辟了一个天地,忽然在我的儿童生活史上打开了一个鲜的世界!”

。从此开始广觅小说阅读,几年间已读了三十多部。由于这些小说中许多都是白话,胡适“在不知不觉中得了不少的白话文的训练,在十几年后于我很有用处”

。四叔介如公是胡家少数几个专事读书的人之一,他是胡适的蒙老师,又是家乡的“绅董”

,后来还选了颍州府阜阳县的训导。[38]这样一个士人,家中的旧纸堆中竟然有破旧的《水浒传》,正是晚明以来通俗文化中的小说、戏剧走入上层社会,有些士人将其与上层文化相提并论这一风气演变的例证。正如胡适自己所说:“余以一童子处于穷乡,乃能得读四五十种小说,其易求可见。”

[39]论者或把胡适看通俗小说归入不够“传统”

的一面,其实是传统自己在变,在绩溪的小胡适并未跳出传统。

  看小说更直接的好处,是帮助胡适“把文字弄通顺了”

。因为胡适的哥哥受了风气的影响,未曾让胡适学做八股文。但胡适也因此就一直没有“开”

做过文章。胡适看了几年小说后,就有了为本家姐妹讲故事的“资格”

,而且乐此不疲,经常应邀讲述。他后来常说,要使你所得的印象变成你自己的,最有效的法子是记录或表现成文章。胡适特别说到演讲的作用,因为这能强迫他“对一个讲题作有系统和合乎逻辑的构想,然后再作有系统的又和合乎逻辑和文化气味的陈述”

。[4o]这个观念,完全适用于胡适少时对人讲故事的经历。

  这也正是小胡适最初的作文“训练”

。把看过的书再口头表述一遍,且须有头有尾,实在也是一次使自己的“印象”

系统化的再创造。故小胡适虽然很晚才“开”

作文,却早已先“开口”

,后来的开不过是换一种形式的开口罢了。而且这样的开口,正是由摹拟入手,学着别人的法子再表述一遍,所谓“有所法而后能”

,最合乎中国传统的学习作文之法。胡适自己的天性是不喜欢摹仿的,但无意中仍向讲究摹仿的传统靠拢了。不过,由于没有正式“开”

,许多传统做文章的讲究,胡适并未学到。如中国文章最讲究的那种余音绕梁的含蓄,胡适就终生不向此方向努力。他后来的文章以浅显明白为特征,也与这少时的训练有关。

  家乡传统教育打下的那点国学或非国学的基础,对胡适后来有非常人可及的自信起了重要作用。胡适曾自认留美学生中做诗的第一把手,后来对诗也自信不在徐志摩之下,这恐怕都是要打个问号的。这样的自信始于何时,还需要考证。他的上海读书经历,应该是极其重要的。胡适到上海读书,先入梅溪学堂,一日而跳四班;再入澄衷学堂,一年又跳四班。胡母的培养和家乡的教育见了成效,胡适的自信大约也就成长起来了。他自己说,到上海入澄衷学堂,“始稍得朋友之乐”

;再入中国公学,所交皆社会经历丰富的老成之人,“于世故人情所有经验皆得于是,前此少时所受妇人之影响,至是脱除几尽”

。[41]这大约又是一个转折点。而老成之人对胡适的爱护,如不让他剪辫,且使其主持一些像办报一类的事,应该都会对胡适自信心增强起作用。故少年时的上海读书经历,对胡适的成长,非常值得探讨。

  二上海:眼界很小的商埠

  在上海的六年读书,用胡适自己的话说,是他“一生的第二个段落”

,也是“一个人最重要最容易感化的时期”

。在这里他接触了许多绩溪上庄不曾见过的事物——从“第一次穿洋袜”

,到接近革命党人办杂志,再到后来吃花酒作邪狎游,应有尽有。“第一次穿洋袜,是我的店里的程建泉教我穿的。”

后面的两种,则都与革命党人有关系。他后来很爱说的中国人穿鞋方式的革,估计也是在上海得到的知识。胡适几次说过,“凡是文化的接触,都是各取其长的。譬如我们穿的鞋子,过去是不分左右脚的”

。自从外国的皮鞋来了之后,“最早是陈嘉庚的橡皮鞋底,皮鞋是先在广东推行,再是上海的鞋匠模仿外国的做法,后来普及全国”

,再后来则“大家穿的鞋子都分左右脚了”

。胡适的意思是强调文化接触之后,“由下面渐渐的实行,而不是由上面来推行的”

那种自然而然的同化力。但他兴之所至,又将同理推广到“女子的剪”

,也说是“没有谁来反对”

,就不太符合事实了。[42]无论如何,对上庄来的小胡适,上海的“”

是体现在很多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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