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还有几分孩子心性的许行丰现在越老成了,每日从早到晚都是学习,吴夫子因为这个还特地将他单独喊了出来谈话。
“学习需勉,但也需知一味苦读,只会事倍功半,需得劳逸结合,否则累坏了身子,以后科举场纵使你有万般学问,也无法施展。”
许行丰反思了自己近些时日的状态,也觉得自己有些魔怔了,自己现在只不过八岁。只要自己愿意努力,就算愚笨着,五年总是能有寸进的。
心里想通了,许行丰不再每日完全将心思放在时务策上。
反而是每日在空闲之余,将之前便感兴趣的律法开始研习了起来。
吴夫子的书房的律法书名为《南朝刑统》,通过这本书许行丰了解到了大南朝的律法分类。
大南朝法规的五种主要形式为律、令、格、式、断例。
并把“律、令、格、式”
的名目又称为“敕、令、格、式”
。
为了便于区分,将这前四类定义:“禁于已然之谓敕,禁于未然之谓令,设于此以待彼之谓格,使彼效之之谓式。”
即凡属有关犯罪与刑罚方面的规定叫做敕,有关约束禁止方面的规定叫做令,有关吏民等级及论等行赏方面的规定叫做格,有关体制楷模方面的规定叫做式。
四种形式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而断例则是法所不载,然后用例。
即例本是补法之不足,但在实际审判中,例起的作用很大,甚至过法令。
吴夫子这的藏书只有律即敕十卷,许行丰看着厚厚的律法,只觉得幸好童生试没有这律法考试,否则自己只怕是十年都不定够用。
许行丰对律法的学习是非常乐意的,在这个皇权社会,官僚主义横行,稍有不慎就容易小命不保,自己还是要懂得这个时代的忌讳,不要踩雷。
许行丰看律法绝对不是囫囵吞枣,而是看背抄同步。
许行丰在学习律法的过程中,倒是有了意外之喜。
他现通过学习律法,更加了解了大南朝各个方面,这对于时务策在提出观点以及证明观点上,都有了更加确切的依据,也更贴切于这个时代。
这个现让许行丰更加热爱研读律法了,山穷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无外乎如此了。
许行丰在知道律法的诸多益处后,便拉着曾睿然加入学习律法。
曾睿然看着眼前厚厚的律法书,只觉得头晕,他觉得自己命苦,自己招谁惹谁了,每日的四书五经,时务策已经够让他精疲力尽了,居然还要学习律法,莫不是嫌弃他命长?
许行丰看律法是恨不得能一目十行,将律法都印进大脑,而曾睿然看着律法书只觉得这每个字都认识,合在一起,怎么这般无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