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风吹过,树叶沙沙作响。赵斯淇张开嘴,过了会儿才说:“你以前告诉过我。”
“有吗?”
高驰更困惑了。
“有的。”
赵斯淇抬脚往前走,没让高驰看见他此刻的表情。
“这样啊,我可能忘了。我记性不太好。”
高驰说着追上了他,和他并肩走出小区。
赵斯淇心里默默想,你确实记性不太好。
不过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有时候,能够选择性地遗忘一些人和事,是很好的抛掉烦恼、收获开始的方法。
十八岁的赵斯淇坚信,只要时间够久,或者遇到够好的人,曾经让他魂牵梦萦、肝肠寸断的少年便会自动退场。
为了忘记高驰,赵斯淇这些年不是没有试过别人。
他五官清秀,眉眼周正,身高虽没到一米八,但是胜在比例好,看起来赏心悦目。这样子的男生,喜欢的人是很多的。
但是时间一久,赵斯淇就现不行。
他本就不爱社交,每次别人抛出暧昧不明的暗示后,他就会产生一种逃避心态,抗拒和对方有更深入的往来。
说白了,就是没有心动。
就好像喜欢荔枝味的棒棒糖,那么橙子味的不行,柠檬味的不行,葡萄味的也不行。
二十六岁的赵斯淇明白,他喜欢高驰,长得像高驰不行,声音像高驰不行,脾气像高驰也不行,总之不是高驰就不行。
他对女人没有感觉,对其他男人亦没有感觉。他甚至想过自己到底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同性恋。从情窦初开的少年变为社会阅历渐渐丰富的青年,整整八年光阴,赵斯淇好像只对高驰一个人动过心。
只有高驰,从来都只有高驰。
“高驰。”
赵斯淇把这两个字含在嘴里,轻轻念出了声。
“怎么了?”
高驰偏头看他。
赵斯淇猛然回神,目光有一丝呆滞。
这是个坏习惯。每当他走神,陷入漫无边际的回忆时,就会无意识地念出所想之人的名字。
“……没什么。”
他讷讷道。
高驰觉得莫名其妙:“那你叫我干嘛?”
赵斯淇一时语塞,他还没有从既带给他快乐又让他痛苦的回忆中抽离。
憋了几秒,他憋出一个理由:“我是想问你,你高中那会儿用的邮箱,现在还会用吗?”
“那个啊,早就不用了,密码我都忘了,在国外都是用gmai1……”
说到一半,高驰忽然说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