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是说,这是小部落第一次吃兔肉,周季决定必须给他们留个好印象,要让他们知道兔肉是好吃的,这样他们才愿意花费心思去活捉和养殖。
就目前的这些配料,周季觉得,还是做个辣烧兔肉比较有冲击性。
现在还是早晨,部落除了她们两个,其他人都没醒,周季有充分的时间来料理兔肉。
“红果,帮我在灶里生个火。”
“现在就要做?”
周季在陶锅中加水,放入几粒花椒,再把兔肉放进去,一煮沸,就将兔肉夹出。这一块块的用筷子夹是真的不容易,要是有个漏勺就好了,可这里也没有不锈钢啊,周季边夹边神游起来,没有不锈钢可以用竹子或者细藤条做啊!虽说使用寿命短,但,有用不就行了!
想到这个主意,锅里的兔肉也已经全部夹上来了。倒掉水和花椒,在锅里放上昨天熬好的油,再把兔肉放下去,用木锅铲翻炒。
“红果,帮我看着点,不要让肉黏在锅上。”
周季回屋拿了辣椒和蒜头,又飞去地里摘了把葱和青蒜。
将这些调味料洗干净,辣椒捏碎了、蒜头拆成蒜瓣一起扔进锅里,找来石刀,切下青蒜中蒜白的部分,也扔进锅里。加盐、加水、盖上锅盖煮。
就是这样简单粗暴的烹饪方法,没等一会儿,锅里也传出了香味。有人闻着味道醒了,黄走出来的时候还眯着眼睛呢,看到冒着烟的灶台,他立马就清醒了,“季,你做什么了!”
“兔肉,还没好呢。”
周季这一锅兔肉,比闹钟都要有用,小部落的人全醒了。
等锅中汤汁收的差不多,周季才放青蒜叶。
“红果,不用烧了。”
盖上锅盖焖上两分钟,开锅撒葱段,搅拌均匀后,辣烧兔肉就可以出锅了。
把锅里的兔肉盛出来,黄走已经迫不及待的要尝味道,周季在旁边给递了双筷子。
“好吃!”
“这是什么?”
有才起来的人问道。
“兔肉。”
周季说。
青木问她,“你不是说要先养着,等打不到猎物再吃的吗?”
“之前养的兔子被咬了。”
红果补充,“咬的都是血,养不活了,季才给做成了这个。”
黄走连吃了几块兔肉,就在周季以为,都要被他吃光的时候,他放下了手里的筷子,遗憾道:“刚起来,吃不下多少。”
“你们不吃吗?”
周季问。只有黄走吃了,其他人都只是看。
“我尝尝。”
河也没拿筷子,直接伸手拿了一块肉放进嘴里。
河吃的那块刚好是有骨头的,他皱着眉头吐出骨头,“好吃是好吃,就是有骨头。”
回想起来,这里的人,似乎只吃大块的肉类,说不喜欢吃到有骨头的肉,是很有可能的。
这还真是失策,周季只想着味道,没想到要把骨头剃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