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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传奇人物切尔斯骑士(第1页)

虽然只是一支乌合之众,造成的影响依旧不小。沿途所过之地,那是鬼神厌弃。

天地良心,哈德逊可是再三强调了军纪,没有他的命令根本就没人敢脱离大部队,更不用说祸害地方。

但这没有任何意义,沿途的民众看到军队就跑,想要解释都没机会。

偶尔碰到几个贵族领主可以交流,人家也只是在送瘟神。要不是有皮尔斯伯爵的征召令,搞不好这些家伙就要直接派兵过来驱逐。

一连赶路三天,哈德逊现了不对劲,貌似自己跑太快了。

征召令可不是针对自己一家的,整个东南行省的贵族都在征召范围之内,看沿途贵族的反应分明是正在做准备。

第一个抵达战场,固然能够增加印象分,可同样也有可能最先被送上去当炮灰。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对自己这支“训练有素”

的军队,哈德逊可不抱有什么希望。

觉察到这一点,哈德逊再次放慢了行军度。每天上午赶路,下午安营扎寨,顺便搞点儿野味改善一下伙食。

肥美的豪猪、健硕的麋鹿、欢腾的野兔、矫健的野鸡……都成了哈德逊餐桌上的常客。

就连普通士兵,也能够时常分得一碗肉汤。

大自然的无私馈赠,让哈德逊明白,为啥亚斯兰特大6有那么多流浪骑士了。

土地、森林、河流、草原……都是贵族的私人领地,没有贵族的许可,平民是不能私自进行渔猎的。

仅仅只是贵族偶尔狩猎一次,明显赶不上野兽的繁衍度,这才有了现在猎物遍地的盛况。

规矩都是约束普通人的,对贵族完全不适用。哪怕是最惨的流浪骑士,也能够自由狩猎。即便是被主人现了,最多也就被驱逐。

刚刚送走了一头豪猪,正意气风的哈德逊,就被一个熟悉的声音给打断了。

“少爷,切尔斯骑士请你过去赴宴。”

准备在贵族圈子里混,为了让自己的眼睛能够放亮一点,哈德逊也恶补了不少圈子里的知识。

“可是哈克连家族的切尔斯骑士?”

哈德逊询问道。

没有办法,亚斯兰特大6贵族的重名率实在太高了,若是不备注上家族,根本就区分不出来。

要是不把这些搞清楚,冒然上门去做客,那是很容易闹出笑话的。

“是的,少爷。”

卫兵的回答,让哈德逊安心了起来。没有过多犹豫,便直接回答道:“告诉来人,待安顿好之后我就过去。”

“宴会”

,也是贵族群体的一大特色。无论是结交人脉,还是吃喝玩乐,又或者是商议事情,都可以在宴会中完成。

判断一个家族的人脉关系怎么样,只要看看他们举办宴会,有多少宾客就知道了。

这一路上,哈德逊就没少接受宴请。只不过不是为了交流感情,而是想让他带着手下快点儿滚蛋。

当然,这种伤感情的事,肯定不能直接说出来,稍加暗示就足够了。

贵族是最注重颜面的,非到万不得已,大家是不会在明面上直接翻脸的。

很多时候,哪怕内心深处恨不得立即弄死对方,在面上依旧要展示贵族气度。

而一旦公开撕开脸面,那也基本上到了不死不休的地步,很难再有回旋的余地。

这也是纨绔子弟很难活过三集的原因,得罪的人多了,终将会遇到铁板。

作为一個聪明人,哈德逊自然不会轻易得罪人,每次都非常给面子。

只要主人出来表了态,采购完物资之后,一准拔营离开。要是主人不出来,那就安营扎寨训练士兵。

或许因为他严格约束军纪,没有闹出过乱子,大家交流起来也算融洽,扩展了不少人脉。

经历的多了,哈德逊也慢慢习惯了贵族之间的相处方式。

安排好营地事务,带着几名侍从来到来到城堡。眼前的一幕,让哈德逊有些无语,这大概是他见过最烂的城堡。

不过想起这位切尔斯骑士的传闻,哈德逊就不觉得奇怪了。

“沉迷于魔法的骑士”

,这是大家明面上给面子的说法,在暗地里他还有一个称号——“败家子”

明明没有魔法天赋,却幻想着要成为魔法师,整天搞着乱七八糟的研究,弄得家徒四壁。

如果只是这些,大家笑笑也就结束了。败家的贵族也不在少数,能够减少一个竞争对手,那也是一件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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