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宾客,似乎闻到了鲜血的味道。
一些文士立刻幸灾乐祸,敬酒不吃吃罚酒,得罪了玉亲王,这是要人头落地。
赵雍看着这一幕,想要说什么,可是到了最后,什么也没有说出。而景云心中一抖,可是片刻之间,似乎想到了什么,心情平静了下来。
在场的文士众多,可是无一上前求情,都在看着哈哈笑。
“来人,这个舞姬侍候宾客不周,赐死!”
玉亲王说着,似乎在说着一些平常的事情。
立刻,一位武士上前,扯过了一条丝带,往舞姬脖子上一缠,一拉,一紧,那个舞姬挣扎着,想要反抗,想要挣扎,想要求情,眼神中闪动着,绝望之色,只是来不及了……
“等一等……”
刘秀说道。
只是这一句话,说出时已经迟到了。
武士下手速度极快,舞姬已经气绝,被彻底勒死了。
刘秀看着这一幕,立刻手脚发凉,一个活生生的生灵,就在眼前死亡了。
();() 正所谓是,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尽管,刘秀看不上这个舞姬,可也仅仅是道德上的洁癖而已,没有想到致她于死地。
“为什么要杀她?”
刘秀有些质问道。
玉亲王皱眉道:“舞姬侍候宾客不周,自然该死!”
刘秀张口想要说什么,可是什么也说不出来。
这个舞姬,属于家妓。
家妓,是豪门大户家中所蓄养的歌妓。
正所谓是“宠臣群下,亦从风而靡;王侯将相,歌妓填室;鸿商巨贾,舞女成群。竞相夸大,玄有争夺,如恐不及,莫为禁令。”
蓄妓赏妓、放荡不羁,是当今文人士子们自命风流的标志,不仅仅是为了享乐,而且被视为一种审美的境界。
家妓,这类女子是半婢半妾的角色,在豪门之中,地位非常低,一般都是买来的。她们多数能歌善舞,以声色娱乐主人及来客。古诗中所谓“千金骏马换小妾”
,指的就是家妓。
家妓往往被视为和马匹、物品一样,可以被主人随意买卖,或者送人,就算侥幸和主人生下子女,也未必能摆脱低下的身份,所生的子女也根本不被主人家看重。
家妓,是私人财产,可以随意的处置,即便是杀死了外人也无法说什么。
总之,家妓没有人权。
刘秀无权干涉他人家务,没有话语权。
“这是杀鸡儆猴,我不杀舞姬,舞姬却是因我而死。早知道如此,就不应该推迟了,大不了喝酒便是。尽管有些脏,可是闭上眼睛,忍一忍就过去了!”
刘秀心中想着。
杀鸡儆猴!
他是名士,自然是杀不得!
若是杀了他,玉亲王的名声,可谓是烂大街了!
只是杀不得,却有警告之意,故而这个舞姬被处死了。
只是武士身上佩戴着宝剑,却是拿着丝带勒死,似乎怕鲜血污了大厅,破坏了气氛;似乎熟练至极,这样的事情,干了不是一两次了。
“刘秀,你可满意?”
玉亲王笑着说道。
刘秀脸色铁青着,沉默无语。
玉亲王看着刘秀,难看的脸色,心在却是乐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