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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店名安和(第1页)

三人走到避风处,终于看见从灰烬中被扒拉出来的尸体。

那具尸体被放在一具担架上,从身高骨架来看,那应该是具男尸。尸体全身被烧得焦黑,看不清面容,碳化尸体呈现斗拳状姿势,燃烧后的衣物废料紧紧黏在死者皮肉上,看不出原本的材质。尸体上附着着大量灰烬,有些甚至渗进死者肢体内部,在黑色的碳化物下,显得更加惨白。

丁页是第一次亲眼看到被烧死的尸体,阵阵烧焦味从尸体身上传来,让他想起自己初学厨艺时被煎焦的那条鱼,鱼目无力地变成焦白颜色,鱼尾焦黑向上翘起,熏得不行。

徐非的反应没有那么大,毕竟她在上一关中近距离接触过溺死的尸体,这次换成烧死,也还能接受。

当务之急,是确认尸体身份,再确定死者的死因。

尸体看起来是被烧死的,但徐非不能确定,他是被活活烧死还是被人死后焚尸,毕竟,如果是死后焚尸,也有可能出现死者这样的死状。

“被烧房子的主人是谁?这名死者的身份能够确认吗?”

徐非面无表情地问了到现场后的第一句话。

眼前这位姑奶奶开了尊口,布重要正要将那副谄媚的笑脸重新镶回脸上,看到眼前的尸体,顿了顿,脸上便剩下一种皮笑肉不笑的滑稽神色,道:“槐花巷105号的房主本是一对儿上海老夫妻,三年前战乱的时候夫妻两人相继去世,老人

膝下无儿无女,只有一个路边捡来的养子,自那之后,只有他一人在这房子住,不出意外,发现的尸体就是他的。”

语顿,接着道:“灭火之后,我问了四周的街坊领居,他们都说那养子叫肖和,不知道是原本的名字还是被收养之后老夫妻帮他取的。哦,对了,肖和在前面的临平路上开了家安和书店,二位来的时候,应该能看见。”

被他这么一提,徐非倒是想起来,在临平路与槐花巷交界的那个十字路口转角处,确实有一家两层书店,店名她没看清。

那家书店,外面的墙壁被漆成淡绿白格子,在一众花花绿绿的店铺中显出自己独一份的清雅。店铺一侧是紧闭的店门,另一侧是一整面大玻璃窗,窗户下摆着几盆仙客来,通过那扇窗户,能够看到里面一排排书架,地板上还散落着几沓未被归类的书籍。

“步重要,你马上让人把发现尸体的老刘头叫过来,丁页,你把尸体送到尸检的医院,确定一下尸体的死因,开车去,结果出来后直接回巡捕房向我报告。我有点事情,出去一会,”

说到这,徐非拢了拢自己的大衣,微微偏头看了一眼步重要,道:“一个小时够吗?”

被点到名字,步重要上半身不自觉挺直,慌忙点头。别说一个小时,他现在就亲自去把老刘头逮过来。

“希望我回来时,能看到老刘头出现在我眼前。”

嘱咐完两

人,徐非独身向一个方向走去,留给两人一个挺拔的背影。

丁页有心问问自己的巡长大人要去哪,他这个司机可以捎她一程,以及,巡长确定她没走错?那个方向通往槐花巷尽头,是条死路。不过,说不定巡长就是想去那条死路呢?

巡长的想法你别猜,猜来猜去不明白,他还是乖乖地去干活吧。

徐非走出十来米,就发现自己走错了方向,虽然她对道路不熟,但是记忆力还没出毛病,这条路和她跟着丁页进来的那条明显不同。现在调头多少有些丢面儿,徐非拐进左边一个身后看不见的交岔小路,换了个方向。

书店二楼外侧挂着它的招牌,白色的布制底板上用绿色的字体印着“安和书店”

四个大字,一如外墙的漆色。

徐非站在书店一楼店门外,在花盆里找到一块用来装饰的白石,抬手用它将店门上半部分透明玻璃打碎,把手伸进去从里面打开了店门。

这是从哪部电影里学来的手法,她已经不记得了,倒是真好用。

路边的行人被玻璃破碎声吓了一跳,都用奇怪的目光看向徐非,只是眼神触及到她身上那身制服,都吓得立马将视线收了回去,更别提上前拦她。

店内是书店新鲜的油墨味,最靠近店门口的架子上放着几张昨天的报纸,柜台上规规整整地放着笔墨以及账本,再往里走,便是一排排书架,新发行畅销书的那排空了许多

,底下压着的几本大部头都积灰了,最后那排书架摆着些残破的老书。

木质楼梯踩上去吱呀作响,书店二楼沿着墙壁摆着一排桌子,呈现回字形状,有高凳藏在桌下,这里,是供客人们读书的地方。临街的墙上开了几面窗户,坐在桌旁就能看见街上来往的人群。

徐非楼上楼下找了一圈,没有发现什么线索,进来的时候,店门也是锁好的。她随手翻了翻柜台上的账本,每天的进出明细都被记得很清楚,只是光看这间书店的账目,并不像能够赚钱的样子。

在店内一无所获的徐非估摸着时间差不多,她该回去了。

离开前,目光又扫到了窗户下放的那几盆仙客来。这几盆花之前被主人照料得极好,现在店外风大,它们在寒风中蜷缩起自己的身体,试图抵御严寒。

奇怪,店主关店的时候没有把花搬进去吗?

书店店门被掩上,店内又恢复宁静。

槐花巷105号废墟前,原本铺在地上的大量灰烬被清理大半,剩下浅薄的一层,步重要在上面来回踱步,带着剩下的灰烬起伏。步重要当然没有注意到这些,他全部心思都在还没到的徐非身上。

“老刘头,你说这都快一个小时了,那位怎么还没有出现?”

步重要对着身侧佝偻的身影道。

那人比步重要矮了一个头,背脊处夸张地向外凸出,吸引着旁人视线,头上短发夹着丛生的霜雪,从后面看

,还以为这人是个六旬老者,他的面庞却不像身体那般显老,只有五十岁上下。

老刘头并不接话,脸上是无所谓的表情。

人总会来的,多等一会少等一会都一样,反正他都习惯了。他只后悔自己今早手贱,把那具尸体从灰烬里刨出来,要是他手慢一点,换别人发现尸体,现在,他还能安安稳稳地在家里做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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