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瑟膝盖一拢,看着他淡淡说:“我没事。”
陆怀砚低笑一声,将从衣帽间拿来的新睡裙往她身上一罩,附和她:“知道,我们大小姐最不娇弱最坚强。”
“…………”
江瑟落下眼,捡起他新拿出来的开衫,慢慢穿上。
陆怀砚低身帮她将头发从开衫的领子里拨出来,问她:“饿了没?”
江瑟点点头,诚实道:“饿。”
陆怀砚掐她尖尖的下颌,笑道:“我也饿,我中午就只吃了个你让李特助送来的红豆面包。”
从北城请来的几位老教授有两位是陆老爷子年少时一块儿留过洋的同窗,是他的长辈,他本已经定好了饭席,准备与几位老人家陪顿饭敬杯酒。
某位大小姐给他打电话时,他们正要过去酒店用餐。
结果风尘仆仆赶回来,这姑娘就只想睡他,连顿饭都不让他先吃。
男人清隽冷硬的面庞噙了点笑意,要笑不笑的模样,带点儿骨子里的不羁和完事后的慵懒。
不仅仅是他,她身上也有一种完事后的松快感,那些灼烧在血肉里的火仿佛找着了出口,原该氤氲而起的一场低烧就此散了去。
听出他话里那点调侃,江瑟无端想起他刚刚喉结滚动,咬住她唇低。喘的模样,便不紧不慢说:“你这回不也挺尽兴?”
陆怀砚手还掐在她下颌那,闻言便用指腹点一点,笑说:“我跟你接个吻都觉得尽兴。”
江瑟看着他不说话。
他的确很爱亲吻她,深的浅的,温柔的暴烈的,只要一逮着机会了便总要碰一碰她。
不仅是亲吻,还喜欢抱她,喜欢牵她手与她十指紧扣。
像热恋里的情人,又像相濡以沫的夫妻。
牵手、拥抱还有亲吻有时比性还更令人觉得亲密。
这样一种亲密很容易形成习惯,而形成习惯的东西总是难戒。
江瑟低下眼,双腿一收,下巴支膝盖上,顺势将他掐着她下颌的指推开了去。
“我饿了,你快叫人送吃的来。”
她语气轻淡,声音清冷,“什么都行。”
她是真的饿到不成样,她中午在医院根本吃不下东西,刚刚在浴室又耗了快两个小时,全身都没力气。
陆怀砚看她一眼,手慢慢收回,目光在她低垂的眼睫停了两秒,留了句“等着”
便出了卧室。
他出去后,江瑟缓慢抬起眼,朝卧室门口张了下,很快又垂下眼。
陆怀砚没让人送餐,卷起袖子亲自下厨做了香煎羊排。
江瑟在房间里闻到香味,趿上鞋走出来,一看到铸铁锅上那几块肥瘦适宜的小羊排,饥饿感一时如山洪般袭来,腿更软了,饿的。
陆怀砚见她不错眼地盯着锅里的肉,笑了笑,说:“去酒柜拿瓶酒,那天早晨没吃着羊排和威士忌不还不高兴了么?”
他说的元旦那天早晨。
她想吃羊排和威士忌做早餐,他顾虑着她手掌的伤,不肯给她做。
那么多天过去,她都忘记这事儿了,他倒还牵挂着。
江瑟于是挪开眼,去酒柜拎了瓶威士忌。
都说红肉得配红酒,但她更偏爱喝烈酒,愈是烈的酒愈觉得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