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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乡音(第2页)

罗三先是酒后乱性,后因激情杀人,并无预谋,而是一个矛盾自然激化的过程,在法律上讲就有活命的理由。加上秦时月想方设法为他开脱,所以法院刀下留人,从轻落,判处监禁服刑3o年。

虽说逃脱了死刑和无期徒刑,但3o年过后,骡爷还真是要成“爷”

了,七八十岁的老人,风烛残年矣。

这人啊,交朋友可得慎之又慎,否则,一辈子可能就栽在上面。时月在心里叹了一口气。

时月看看有个小摊,问牛爷能不能来两碗馄饨?

牛爷说,馄饨摊的生意不好,因此经常不来。老百姓舍不得花钱,平时难得吃碗馄饨。农闲时光,外出割点新鲜肉回来,由老娘擀面做皮子,自己动手包呢。

庙下所说的“老娘”

,指的是老婆、婆娘。

这里今天能买到的,只有油灯果和油条。

油灯果是麦粉加水加萝卜丝加辣椒末调成糊,放在一个油灯状的铝皮煎斗中,再放入沸腾的菜籽油中烹制而成,观之金黄,食之外脆内嫩,又香又辣,味道真是好极。

油条略微简单一点,两根湿面条捏在一起,放下油锅,就会变魔术一样的放大成丝瓜那么长和粗了。

秦时月告诉村民,有一种说法,这油条的明,与老百姓痛恨秦桧夫妇有关。

据说岳飞被害后,气愤的老百姓捏了两个面人,把他们当成秦桧和王氏,抛进油锅里炸,捞出来后吃了。久而久之,就演变成油条这种面食。

村民们听了感到新奇,也对见多识广的秦时月格外敬重起来。

时月与牛爷吃油灯果时,身边围了七八个大大小小的孩子。秦时月便再付了些钱,给孩子们一人一样,要么油灯果,要么就是油条。

孩子们开心得又羞又乐,不论拿到什么,都一小口一小口地吃,一边吃一边看着这个慷慨的小后生。

没拿到果子的,在油灯果摊前又蹦又跳,争着说:“轮到我了。”

“下一个是我的了。”

做果子的老婆婆就跟他们讲:“有的,都有的,勿要轧。今朝有好心的客官做东道,你们都成福气伯伯了。”

孩子们于是“哄”

的一下笑起来,推着对方,口中说着“福气伯伯”

,互相打趣着。

也有胆子大的,当老婆婆把油灯果给他时,他迟疑了一下,指着锅里的油条说:“我要丝加筋。”

秦时月没听懂,问:“什么丝加筋?”

老婆婆笑笑,说:“也不知这孩子哪里学来的北佬腔。”

牛爷笑着拍拍孩子的小脑袋说:“‘丝加筋’啊,是你小脑袋灵过头了吧?城里人叫的‘油条’,我们农民伯伯叫它‘丝瓜筋’,你看看,它的相貌跟豆架上牵着的丝瓜像不像?你的‘丝加’在哪里呢?怎么给你明出来的?”

人们一齐哄笑。

原来,这地方的土话,“瓜”

和“家”

的音是一样的,都念“锅”

。小孩一高兴,想表达得斯文些,结果弄巧成拙,把“丝瓜筋”

念成了“丝家筋”

有人告诉秦时月,那个老婆婆,村里人都叫她“阿娇癫婆”

秦时月打量她,小小的个子,穿着青布大褂,围着同样是青布的围裙。花白的头在脑后挽成个髻,但还是有不少丝飘到了额前。好好的老奶奶,怎么成“癫婆”

了呢?

村人告诉他,“癫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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