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航进去时,会议一定进行了很长时间,室里烟雾弥漫,贾诚正在回答有关领导的提问。
“没错。可以排除郑航涉案的可能。”
贾诚将手头的资料整了整,“前面已经讲到某个嫌疑人四年来连续作案的可能性。此人在田卫华被杀的晚上,将长安之星停放在老庙社区第二巷第三个拐角处。他知道田卫华已经被放出来,知道他会在这一片跟相关熟人碰头。长安车在停放中被一男孩划上痕迹,好心的男孩母亲过意不去,一直想找到车主赔偿,从而给我们留下了线索。但这辆车目前还没有找到。”
“这听起来不是很奇怪吗?”
一位检察院领导开口说话,“据检察调查,当晚郑航的车也出现在老庙社区,正是田卫华被杀的时间段内。”
“是的,这正是嫌疑人的狡猾之处。”
贾诚答道,“或者那个小偷跟嫌疑人根本就是同一个人,或者他们是同伙,将郑航引入现场附近,然后消失。我们打掉了当晚在附近作案的一个小偷团伙,却没发现引起郑航注意的小偷。这个问题,有待进一步侦查,但能否在破案前解答疑问,我不是很乐观。从视频看,郑航在社区内停留时间不到一刻钟。一个人从省城驾车回来,没有前期策划、跟踪,不可能完成袭击、杀人、逃逸。”
“这恐怕很难定论。”
检察官继续质疑。
“除了时间因素,还有其他旁证。”
贾诚说,“用作凶器的警用匕首,除了北方部分省份开始配置,南方没有试用。我们致电有关制造商,没有网购、邮购可能,凭警官证购买是无稽之谈。近年来,郑航忙于工作,从未跨省旅游或出差,也没有过跟外界邮寄物品的记录。”
贾诚从提包里拿出一个证物袋,举在头顶。“大家看,这是一只飞镖。检察人员在郑航家里嗅到与被害人衣物上出现的相同香味。经查证,这只飞镖带着一个浸透同类香水的棉球被人射进郑航客厅,钉在沙发侧面的酒柜上。”
“这事听起来真是神奇。”
法院领导说。
“嫌疑人想通过这些物证栽赃郑航,却弄巧成拙。”
贾诚最后结论道。
“再奇怪的事都有可能发生。”
政法委领导耸耸肩说,没人再反驳贾诚提出的观点。
“栽赃,是嫌疑人四年来的一贯手法,也是他的游戏规则。”
贾诚继续说,“因为方娟和郑航在刘志文被害案中看破了这个游戏规则,并侦查发现了有关线索,嫌疑人恐慌了。他陆续采取措施,策划嫁祸郑航,并欲通过杀害李后宝,将郑航置于死地。”
“遗嘱是怎么回事呢?他怎么知道李后宝有那么多遗产呢?”
“遗嘱不一定是嫌疑人所为。我们还没有找到遗嘱。因为李后宝的死,他立遗嘱的真正目的,已无法得知。李后宝与儿子多年前便脱离了父子关系,他一直想跟儿子交好,但他儿子态度恶劣。李后宝被监视居住后,郑航是担保人,每日看望,并送饭送水,关怀备至,他有可能出于感恩心理立下遗嘱。此外,李后宝是十二年前郑平被杀案的知情人,这会不会也是他立遗嘱的原因之一?”
听到郑平被杀案,所有人都沉默了。
过了一会儿,主持会议的政法委副书记清了清嗓子,说:“这个问题就讨论到这里。郑航同志已经过来,我们听听郑航同志对嫌疑人的分析。”
“小郑,刚才我已将整个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了汇报。”
贾诚接着说,“大家想听听你对嫌疑人的画像。”
“这是我第一次参加如此重要的会议,如有冒失不周之处,请领导们批评指正。”
郑航平静地开始汇报。
“这起系列命案有几个重要元素。首先,这个未知嫌犯目标明确,准备充分,有固定的游戏规则。他针对有吸毒史的人群下手,被杀害、被嫁祸的都是有吸毒史的人。而且,这些人大都涉及十二年前发生的涉毒案件,未知嫌犯也一定跟此案有牵连。
“其次,未知嫌犯熟悉刑法和诉讼程序,很享受复杂化。他杀人只是游戏的一个最初环节,证据移植、嫁祸才是主体过程。他非常熟悉这个群体,他们的住址、生活状况、活动规律。被嫁祸者不仅不能提供不在场证明,附近监控、居民反而能提出他在场的佐证。被害人身上留有他们搏斗的痕迹、被嫁祸者的皮肉、指纹及带有他个人特征的物品。
“第三,杀人手法十分单一——普通平常的因纠纷引起的激情杀人,这其实是他的伪装。被杀与嫁祸者是熟人,而且存在着某种纠葛关系。命案的发生不会引起警方的怀疑。如果不是方娟在分析涉毒群体现状时发现巧合,这个游戏规则他一定会长期玩下去。”
“那方娟接到的电话又该怎么说?”
法院领导反问道,“他怎么知道方娟发现他的游戏规则,又怎么会自行暴露给方娟呢?”
“这就涉及嫌犯心理。”
郑航回答道,“方娟跟我一样,年轻,缺乏办案经验,发现游戏规则后,便在办公室警告有吸毒史的管理对象,让他们小心。管理对象对方娟的发现人尽皆知,甚至有些人害怕被害或被嫁祸,四处逃亡,甚至主动躲进看守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