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不知道怎麽的,就这麽一下,忽然的,全身的勇气就被抖掉了……
“那什麽……我,我再给你绞把毛巾去。”
林烨说不用了,放心吧,我烧不死,小染,你别著急,咱们一定能出去,王局肯定能找到咱们……火……别怕,我属水的,烧不死……好大的火……小染,你在哪儿?好大的烟,我都看不见你了……
王文杰差点没把一盆凉水洒到床上。
摸摸林烨的脑袋,烫得能煎鸡蛋。
顾不上多想,王文杰不管三七二十一,一把扯开林烨的衣服领子,刷──
……
…………
………………
林烨的胸口,一条长长的刀痕,一直延伸到了腹部。背後,是丑陋的疤痕,很明显,是烧伤。
可是这些不是王文杰发呆的原因,让他愣得半天没动弹的原因是──林烨的胸口上,靠近心脏的位置,有一个小小的文身,血红血红的,红得就像要滴下血来。
那是一枚血红色的枫叶。
“那家夥死定了。四个人,他一共杀了四个,手法一模一样,全是一榔头敲死的,干净利落,不留一点痕迹。还有好几个重伤的,有两个成了植物人,真不知道他怎麽下得去手?”
王文杰嘴里嚼著涮羊肉,很平静地议论,口气没有一点波澜,“有一个连脑浆子都砸出来了,真td……唔,味儿不错,这家馆子生意还这麽好啊。”
还是那间涮肉馆,还是弟兄两个人,靠窗的那个位置,就连话题似乎也没变过,只是这一回王文杰穿的还算体面,头发有点湿,显然是梳洗干净了才出来的。
“我们两个人──我和林烨──在二道沟子村查到他老家,然後通知我们组的同事在他亲戚家找到他的。过程满顺利的,没费什麽劲儿,就是刘队长挨了一榔头,胳膊骨折了。”
王文杰喝了一小口啤酒,说得轻描淡写,“我跟林烨汇报了,局里打算给他请个功,这个案子是部里交代下来的,估计至少是个三等功吧……”
“刘队长?你刚才不是说这个案子是你们组负责的麽?怎麽功劳成了别人的了!”
王爱国给他哥夹了一筷子羊肉,皱著眉头抱怨。
“谁得奖不一样啊?反正荣誉都是我们西城的。”
王文杰丝毫没在意,夹起肉吃进了肚子,这才接著说下去,“刘队长也不容易,那麽大岁数了还在第一线东挡西杀的,他儿子今年考大学,你也知道,那就是个无底洞……”
“你呢?你没受伤吧?”
王爱国打断了他哥的话。
“没有,我们被困在那个小山沟了,两天才出来。还好,手机信号不错,不然的话,这案子还真得悬了。”
王文杰摇摇头,又喝了一口啤酒。
“我们?我们……”
王爱国在心里嘀咕了一句,没说出口,顺手给他哥把酒杯斟满。
“林烨呢?我听说他住院了,严重麽?”
王爱国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怎麽会提出这麽个话题的。
他哥点点头:“唔,有这麽回事儿,重感冒,高烧41度。大夫把我臭骂了一顿,嫌送得晚了……唉,我哪儿知道感冒也能死人呢?”
“重感冒如果不加以控制,发展下去,是可能会死人的──这是常识。”
王爱国低头啜了一口汤,好烫。
“这麽说,我还真是个没常识的,呵呵。”
王文杰自嘲地笑了笑,笑得有点惨,又灌下去一杯啤酒。
“我爸爸说,是你把他背到医院的?”
王爱国不想问,却忍不住要问下去。
“哪儿啊?”
他哥摇摇头,澄清谣言,“我就背了一段路,那段路塌方了,不通车,救护车过不去。”
“好象不光是车过不去吧?”
王爱国吹著汤碗,“不是说很危险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