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兖的威势,以他意外的死亡(顺治七年)而宣告结束。他遗下的正白旗这一支实力,也归顺治系占有。正白旗之所以独得“拔乎”
诸旗之表而与镶黄、正黄两旗(皇帝系的实力)并列,成为“上三旗”
之一,原因也就在此。
相应的曹家,自然因此也就入于“上三旗”
。这就是说,他家和实际掌政的皇帝系统,始终身不由己“凑合”
在一起,而且关系十分特殊地切近。
但是,曹世选的奴隶身份却不能改变,他家世代都是“包衣”
人。“包衣”
是满语音译,意思是“家里的”
“家下人”
,就是家奴。满洲贵族把这种人是看得极为“下贱”
的,但又非常需要他们。
明朝的皇室,没有另外的家奴,只有宫廷里的特种供役人——太监。太监本是极劳苦的好人家的子弟,被残害了身体和精神而送入牢笼去受苦服劳的最为可怜的一种受压迫者,但他们往往受了帝王统治者的毒害,却变为穷凶极恶的爪牙,无恶不做:明朝的腐朽败亡,太监们特别“与有力焉”
。清朝皇帝有鉴于此,所以在承袭明朝各种制度的同时,却先将太监们管事的“二十四衙门”
加以撤除,而改设“内务府”
,以后室家奴——上三旗的包衣人——来代替了太监的各项执事。
内务府于是就成了管理皇家的财产、收入、饮食、器用、娱乐、各项日常生活琐事、各种有关礼仪……的管家衙门。从这一点讲,和明朝的二十四衙门以及司礼监干政和东厂掌比起来,内务府完全限于皇帝“私家”
的事务,和刑、政等国家大事分清了,不能不说是一件好事,有它的改进性和可取之点,但它也还是由太监制承袭一些诸如重要税收如盐政、织造、矿等项目的税收,仍旧要由作为太监之后身的内务府人员来全部掌握或部分干预。
由此,内务府包衣人是一种身份极为特殊的清代封建社会的畸形产物——也是满洲早期比较原始性阶段的社会的遗迹。内务府包衣,在最高统治集团之内,是被压迫、被剥削的受害者,而在那集团之“外”
,却又是进行压迫、剥削的害人者;一方面,他们的身份至微极贱,而另一方面又“呼吸通帝座”
,反而可以比别种人更容易地升官财,假权作势,他们的“富贵荣华”
,实际享受,比之一般大官巨商,有时并无逊色。
曹雪芹的家世,就正是如此。
满洲人在辽东时经济生产及社会制度比汉族的明朝要落后得多,甚至可以说还保留着古代“奴隶制”
的遗风。他们早期以兵力征服辽东各国以及多次侵入山海关时,到处掠获马匹及“人口”
——人口即充作奴隶,数量之多,十分惊人。这风气后来当然会带进北京城,满洲、八旗贵家的奴仆,动辄一二百多口,多的可达数百。
那等级是森严的,作了家奴,世代为奴,不得解脱,主子对奴仆有绝对的生杀、处置的权利,包括婚配、财产,以及一切家事(如子孙后代的废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