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我睡到很晚。藏在被子里,蒙着身子,不愿出来。待到日上三竿时,终于母亲来了,亲自来唤我起床。
“知道你累乏了,可是总得见客吧。”
母亲坐在床边,压了压我的被角。
我在被窝里没有出声。心里想,不如让我瞎了吧,什么人也不要见。七大姑八大姨,哪个不是势利眼,他们想见的不是我这个人,而是我们王家的钱。
“一会儿云笙要来。”
母亲说得很清淡。
云笙?方云笙?
原来母亲说的“客”
是他。
什么时候,他已经成了我们家的“客”
。
不知道多久以前,我还亲切的唤他“云哥”
,母亲也叫他“云儿”
。就像现在我叫小侄子的小名儿一样——她也是“芸儿”
。
不知何时,忽然现被子湿了一片。
从被子里探出眼睛来,母亲已经走了。
回到这里,就注定重逢。这是躲不掉的。何况,我的心底并不想躲。
我以极快的度梳洗完毕,甚至没有叫丫鬟帮忙。多年在英国的独立生活,让我已经不习惯依赖任何人。
疾步走到会客厅门口,现那幅开门见喜的“喜鹊登梅”
巨画前已然立了一个人。
我不由得停了脚,好像被地上的什么东西给吸住了,迈不动。
他的头还是那样乌黑,背影还是那样挺拔,好像比七年前那个青涩的小伙子壮实了一些,但和一般人相比,依旧是比较清瘦的。
他好像觉了我的存在,转过头来。
那两道目光射到我的身上,我就知道,自己从来没有忘过他。方云笙,我哥哥的同学,父亲和母亲青睐有加的年轻人,我的少年伴侣,还有——
我的初恋,也许是我的终恋。
“槿初,是你吗?你变了好多。”
他有些欢欣,有些潸然。看他笑起来的样子,依稀有旧时的影子,然而成熟了许多,沉稳而幽深。
我想告诉他,我其实没有变。虽然我的皮肤由白皙变成了玉色,我的头从直烫成了卷,我的服饰从一贯黑白搭配的女生校服变成了摩登的洋装,可是,我并没有变。是他眼里的“我”
跟着时间变了。
可是那一刻,我哑了嗓子,什么也说不出,只是凝然盯着他。
他走过来,握起我的手,“你还好么?”
我点了点头。不由自主的,把他的手放到自己的脸上,好像感受那个熟悉的温度,和温暖。
泪珠滴到他的厚实的手掌里,一切变得潮湿、朦胧。
未见之时,我很冷静,以为自己早已变得理智;真见之时,原来一切都不过是掩饰。